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新城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因工作调整,接受娜仁花、王雪冰、冯永泉、顾薇、赵小兵、秦荣荣、高启东、赵剑峰、张阳、王淑君、丁惠、孟树涛辞去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新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新城区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新城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建议项目形成情况的议案》。会议决定:确定新城区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为10项,提交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讨论并投票表决。
关于接受辞去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新城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因工作调整,接受乔二忠、周菲菲同志提出辞去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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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31 17:36点击量:
来源:人大办公室
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新城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因工作调整,接受娜仁花、王雪冰、冯永泉、顾薇、赵小兵、秦荣荣、高启东、赵剑峰、张阳、王淑君、丁惠、孟树涛辞去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新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新城区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新城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建议项目形成情况的议案》。会议决定:确定新城区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为10项,提交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讨论并投票表决。
关于接受辞去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新城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因工作调整,接受乔二忠、周菲菲同志提出辞去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