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2022 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结合自治区实际,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联合农牧厅组织各盟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发布《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2]47 号),为响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号召,新城区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紧紧围绕“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理念和“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的基本目标,与辖区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在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取样分析、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 年)》,作为下一阶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总则、区域概况、规划目标、主要任务、效益分析、保障措施和附录。
1.区域重点环境问题
新城区农村人口较多,农村环境污染源头主要来自以下几类:一是村庄居民及外来人员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和污水;二是农村菜市场、餐饮业、理发业、浴池、宾馆、商店等用水量大的行业日常运行所产生的污水;三是企业职工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包括个别企业生产性偷排的污水;四是畜禽养殖场牲畜产生的尿液。
2.主要目标
到2025 年,全区畜禽养殖业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基于种养循环的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形成,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全部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畜禽养殖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3.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空间管控,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1、科学规划种养空间布局;2、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3、规范畜禽养殖产业管理;4、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二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1、推进农牧循环发展,畅通种养结合路径;2、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3、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综合利用相结合;4、加强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推广。
三是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1、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2、加强养殖专业户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3、规范散养户养殖行为;4、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机械化水平。
四是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五是加强环境监管。
三、适用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规划期限本次规划基准年为 2021 年,规划期限为2022-2025 年。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2023年11月20日
发布日期:2023-11-21 16:00点击量:
来源:奔腾融媒
一、编制背景
2022 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结合自治区实际,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联合农牧厅组织各盟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发布《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2]47 号),为响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号召,新城区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紧紧围绕“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理念和“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的基本目标,与辖区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在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取样分析、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 年)》,作为下一阶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总则、区域概况、规划目标、主要任务、效益分析、保障措施和附录。
1.区域重点环境问题
新城区农村人口较多,农村环境污染源头主要来自以下几类:一是村庄居民及外来人员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和污水;二是农村菜市场、餐饮业、理发业、浴池、宾馆、商店等用水量大的行业日常运行所产生的污水;三是企业职工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包括个别企业生产性偷排的污水;四是畜禽养殖场牲畜产生的尿液。
2.主要目标
到2025 年,全区畜禽养殖业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基于种养循环的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形成,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全部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畜禽养殖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3.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空间管控,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1、科学规划种养空间布局;2、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3、规范畜禽养殖产业管理;4、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二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1、推进农牧循环发展,畅通种养结合路径;2、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3、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综合利用相结合;4、加强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推广。
三是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1、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2、加强养殖专业户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3、规范散养户养殖行为;4、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机械化水平。
四是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五是加强环境监管。
三、适用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规划期限本次规划基准年为 2021 年,规划期限为2022-2025 年。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