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2023-0175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公文时效 |
新城区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新城区落实2022年度盟市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新党农牧办发〔2023〕11号)要求,结合新城区制定的《新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新党乡振组发[2022]4号),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积极配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如下:
一、做好农村污水治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南。新城区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70.8%。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指南》要求,我区已制定《新城区保合少镇水磨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8月30日在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为减少黑臭水体污染隐患,我分局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安全隐患的排查,以辖区内沟域、河道以及农村村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以徒步和无人机巡查方式加强隐患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
三、常态化开展“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村庄专项清洁行动。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和卫生意识,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我分局积极配合各镇办和相关单位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走访宣传等形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减少污水乱泼乱倒现象。形成长效机制,达到乡村整洁。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乌日娜供稿
| 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2023-01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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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9-01 10:50点击量:
来源: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
新城区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新城区落实2022年度盟市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新党农牧办发〔2023〕11号)要求,结合新城区制定的《新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新党乡振组发[2022]4号),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积极配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如下:
一、做好农村污水治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南。新城区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70.8%。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指南》要求,我区已制定《新城区保合少镇水磨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8月30日在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为减少黑臭水体污染隐患,我分局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安全隐患的排查,以辖区内沟域、河道以及农村村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以徒步和无人机巡查方式加强隐患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
三、常态化开展“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村庄专项清洁行动。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和卫生意识,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我分局积极配合各镇办和相关单位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走访宣传等形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减少污水乱泼乱倒现象。形成长效机制,达到乡村整洁。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乌日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