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委
人大 人大
政府 政府
政协 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登录 / 注册
长辈版
暖心专区
无障碍模式
集约化站群 集约化站群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蒙古文版蒙古文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退出长辈版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条管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 - 基层政务公开 - 生态环境领域
新城区环境监测站圆满完成呼和浩特市2023年第一季度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任务
发布时间:2023-04-07 17:07 点击量:68
来源: 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根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为了评价呼和浩特市农村地区空气质量达标情况,掌握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现状,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新城区环境监测站组织13名环境监测人员从2月27日开始至4月2日,对第一季度两个农村点位进行了环境空气质量采样与监测分析。

监测项目包括颗粒物PM10与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气象五参数等。经过紧张的现场监测、实验室化验分析、数据审核、汇总、统计,所有数据于2023年4月3日上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和浩特分站数据系统。

监测前,项目负责人编制了监测方案。监测人员按照人员分工检查、校准仪器设备,配制吸收液,称量滤膜,准备配套辅助材料。

监测过程中,采样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采样,保证采样频次、采样时长与监测质量,每个点位连续监测5天。

采样完成后,采样人员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及时将样品交接实验室分析人员。实验室分析人员尽快分析样品,监测报告编制与审核人员尽快做好编制与审核。最后全部监测工作完成后,所有监测资料及时整理,存档。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乌日娜供稿

附件: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打印 保存
分享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新城区政府机构
其他组织机构
  1. 新城区人大
  2. 新城区政协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
  1. 土左旗
  2. 托克托县
  3. 和林县
  4. 清水河县
  5. 武川县
  6. 回民区
  7. 玉泉区
  8. 赛罕区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09004058号-3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积分查询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E-mail:xcwl605@163.com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471-6218605  
大美新城

新城发布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云上新城APP

无障碍模式 长者模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条管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 - 基层政务公开 - 生态环境领域

新城区环境监测站圆满完成呼和浩特市2023年第一季度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任务

发布日期:2023-04-07 17:07点击量:

来源: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根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为了评价呼和浩特市农村地区空气质量达标情况,掌握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现状,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新城区环境监测站组织13名环境监测人员从2月27日开始至4月2日,对第一季度两个农村点位进行了环境空气质量采样与监测分析。

监测项目包括颗粒物PM10与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气象五参数等。经过紧张的现场监测、实验室化验分析、数据审核、汇总、统计,所有数据于2023年4月3日上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和浩特分站数据系统。

监测前,项目负责人编制了监测方案。监测人员按照人员分工检查、校准仪器设备,配制吸收液,称量滤膜,准备配套辅助材料。

监测过程中,采样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采样,保证采样频次、采样时长与监测质量,每个点位连续监测5天。

采样完成后,采样人员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及时将样品交接实验室分析人员。实验室分析人员尽快分析样品,监测报告编制与审核人员尽快做好编制与审核。最后全部监测工作完成后,所有监测资料及时整理,存档。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乌日娜供稿

附件: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058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党政机关 政府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