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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5:13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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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xincheng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联系(电话:0471-23871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条例》,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政务信息,通过区政府官网、今日头条等载体公开本年度全局工作情况。我单位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其中今日头条信息93条,区政府官网动态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无咨询和投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按照政务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研究贯彻措施和实施办法,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的受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能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新城分局开设“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今日头条公众号,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上报台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条例》在我单位全面、准确、有效地施行,及时调整了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再丰富,不止于业务动态;

二、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单位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具体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知晓新城区林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二、加大公开力度,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公开内容在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涉农补助等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内容,文字、照片等内容有待进一步提高,力争信息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新城区林草分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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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15:13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林草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xincheng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联系(电话:0471-23871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条例》,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政务信息,通过区政府官网、今日头条等载体公开本年度全局工作情况。我单位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其中今日头条信息93条,区政府官网动态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无咨询和投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按照政务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研究贯彻措施和实施办法,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的受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能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新城分局开设“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今日头条公众号,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上报台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条例》在我单位全面、准确、有效地施行,及时调整了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再丰富,不止于业务动态;

二、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单位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具体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知晓新城区林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二、加大公开力度,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公开内容在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涉农补助等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内容,文字、照片等内容有待进一步提高,力争信息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新城区林草分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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