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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5-00851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构 林草局新城区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10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新城区2025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5-04-10 15:55 点击量点击量:
来源来源:林草局新城区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各级林长、新城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现将《新城区2025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令

新城区林长:殷树刚

2025年4月10日

新城区2025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2025年,新城区林长制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压实各级林长保护林草湿资源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推进“三北”工程、禁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图斑整治等为重点,以督查考核为抓手,全力推进新城区林草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首府作出贡献。

一、压实各级林长职责

提高巡林质量,及时发现各类林草湿资源破坏行为。建立健全巡林、督查、问题联动整改和协同推进机制,通过林长发令、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狠抓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各类巡视、巡察、督察、审计反馈的涉林涉草问题整改。严格规范林草专项资金使用,抓好林草重点项目实施。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工作,精心谋划“十五五”规划,推动新城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区林草分局、区林长制成员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涉林草湿资源>)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发挥林长制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运用“三单一函”工作机制,推进林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对于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在全区通报。深化“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同联动,推进在综合执法、行刑衔接、生态赔偿、公益诉讼、培训宣传等方面协作,形成保护林草

湿资源合力,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完善“林长+重点工作”机制,推动解决“三北”工程、禁牧、深化集体林权改革、问题图斑整治等方面的难点问题。(区林草分局、检察院、公安分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涉林草湿资源>)

三、优化完善考核制度

严格落实呼市对我区林长制考核指标,对照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进一步精简优化对镇、街道林长制考核指标,以科学考核督促指导镇、各街道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区林草分局、林长制成员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涉林草湿资源>)

四、推进“林长制”进党校工作

将林草湿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等列入区委党校学习课程,完善课程内容、体系,持续提高各级林长对生态建设保护发展领域工作的认识水平,培养锻造一批懂理论、明政策、善实践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区委党校、林草分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涉林草湿资源>)

五、提升“三北”工程六期建设质效

组织开展“三北”工程六期自查验收,确保“三北”工程六期建设成效。完成项目矢量数据复核,做好项目落地上图准备。持续完善项目档案管理机制,联合档案管理部门,指导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区林草分局、档案局、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古路板管理站)

六、加强农田防护林保护管理

将农田防护林纳入各级林长日常巡林工作内容,在巡林过程中发现盗采盗伐、故意破坏、树木枯死、发生病虫害等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置,确保农田防护林体系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区农牧水利局、林草分局、保合少镇、涉农街道)

七、启动生态绿化建设项目及完工项目验收结算

实施大青山红色文化公园北坡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补植补造油松、侧柏等苗木3.9万株;完成三北六期工程2025年度森林抚育项目、三北六期工程2026年度森林抚育项目、“三北六期”工程巩固拓展区退化草原人工种草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完成2023年度自治区财政国土绿化乔、灌木改造(生态绿带)项目不合格小班复验及竣工决算。(区林草分局、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古路板管理站)

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应急、林草、民政、公安、气象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巡查巡护、火源管控、宣传教育、防扑火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强化防火监测预警预报,提高远程视频监控使用率;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区应急管理局、林草分局、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九、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

对我区50.91万亩林地和23.64万亩草原进行有害生物监测,完成4.6万亩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18.17万亩松林的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任务;强化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红脂大小蠹等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预防;加强和规范检疫工作,严防检疫性林草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0%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林草生物灾害。(区林草分局、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古路板管理站、呼市林草局大青山生态养护中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内蒙古新拓生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十、集中整治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

落实各级林长责任,以镇(街道)作为主战场,紧盯春耕备耕、秋收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围绕村民自建房舍、露营地、帐篷营地文旅项目等非法毁林毁草行为,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古路板管理站加密巡护巡查频次。自然资源分局下发村级林地草地耕地资源“一张图”,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全面掌握本村林草资源情况,并宣传传达至村民,将林草资源管护纳入日常重点工作,履行监管职责,坚决遏制新增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对疑似存在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的,由林草分局下发到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古路板管理站,在一周内,通过提交耕地确权、建设用地、设施用地备案等有效材料进行佐证。建立毁林毁草问题台账、加快毁林毁草问题整改与销号。完善毁林毁草违规违法问题法治体系。(区委组织部、编办、政法委、纪检委、检察院、公安分局、林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保合少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古路板管理站)

十一、完成新城区林草湿荒普查工作

为全面掌握新城区林草资源本底及生态状况,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深化完善自然资源“一张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编制相关规划,开展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完成3513个不一致图斑的核查,完成30895个林草湿图斑和1300个荒漠化沙化调查图斑的属性赋值工作,6月提交成果报告。(区林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保合少镇、涉农街道)

十二、全面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规划》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湿地保护与修复规划(2023-2030年)》任务,持续加强新城区小黑河湿地保护小区和哈拉沁生态公园小微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加大湿地重点区域巡护巡查力度。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力度,结合“清风”“网盾”等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采集、交易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及救助工作。(区林草分局、政法委、公安分局、农牧水利局、市场监管局、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东河街道办事处、万通路街道办事处、呼市林草局大青山生态养护中心)

十三、提升林草产业产值

全面梳理林草资源优势,推动林草产业发展,力争新城区林草产值达到2.3亿元。(区林草分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涉林草湿资源>)

十四、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落实《呼和浩特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开展林权类不动产数据整合,推动林权类不动产证发放。(区自然资源分局、林草分局、林长制成员单位、保合少镇)

十五、进一步强化禁牧工作

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2025年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实施方案》和《新城区禁牧工作方案》,开展禁牧百日攻坚行动。把禁牧作为林长巡林的重点内容,实行区、镇、村三级林长包片包联制度,充分发挥护林员、草管员网格化管理职能。依托禁牧休牧监测平台、无人机巡护等科技手段提升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和浩特段)禁牧工作方案》,启动新城区保护区内原住居民生态移民工作,全面推动解决保护区内放牧问题。(区林草分局、农牧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

十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青山呼和浩特段生态保护规范开展生态旅游和观光体验的意见》的各项管理要求

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青山呼和浩特段生态保护规范开展生态旅游和观光体验的意见》,充分发挥大青山生态管护机构职能,切实做好8处开放观光体验区和2条观光路线的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草原防火、禁牧、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区林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文旅广电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古路板管理站、呼市林草局大青山生态养护中心)

十七、优化重点项目服务要素保障

围绕新城区重点项目涉及林草占地审核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服务、督促盯办”制度,做好政策解读。实行重大项目使用林草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流程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组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等工作,为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提供高质高效的林地要素保障。(区林草分局、区林长制成员单位)

十八、提高林草宣传质效

利用“2·2湿地保护日”“3·12植树节”“6·17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日,深入开展林草湿地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着力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形成“全民护绿、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信息共享,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全面提高林草宣传效果与质量。(区林草分局、区委宣传部、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绿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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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5-00851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林草局新城区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10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新城区2025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 15:55点击量:

来源:林草局新城区分局

各级林长、新城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现将《新城区2025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令

新城区林长:殷树刚

2025年4月10日

新城区2025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2025年,新城区林长制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压实各级林长保护林草湿资源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推进“三北”工程、禁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图斑整治等为重点,以督查考核为抓手,全力推进新城区林草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首府作出贡献。

一、压实各级林长职责

提高巡林质量,及时发现各类林草湿资源破坏行为。建立健全巡林、督查、问题联动整改和协同推进机制,通过林长发令、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狠抓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各类巡视、巡察、督察、审计反馈的涉林涉草问题整改。严格规范林草专项资金使用,抓好林草重点项目实施。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工作,精心谋划“十五五”规划,推动新城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区林草分局、区林长制成员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涉林草湿资源>)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发挥林长制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运用“三单一函”工作机制,推进林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对于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在全区通报。深化“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同联动,推进在综合执法、行刑衔接、生态赔偿、公益诉讼、培训宣传等方面协作,形成保护林草

湿资源合力,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完善“林长+重点工作”机制,推动解决“三北”工程、禁牧、深化集体林权改革、问题图斑整治等方面的难点问题。(区林草分局、检察院、公安分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涉林草湿资源>)

三、优化完善考核制度

严格落实呼市对我区林长制考核指标,对照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进一步精简优化对镇、街道林长制考核指标,以科学考核督促指导镇、各街道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区林草分局、林长制成员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涉林草湿资源>)

四、推进“林长制”进党校工作

将林草湿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等列入区委党校学习课程,完善课程内容、体系,持续提高各级林长对生态建设保护发展领域工作的认识水平,培养锻造一批懂理论、明政策、善实践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区委党校、林草分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涉林草湿资源>)

五、提升“三北”工程六期建设质效

组织开展“三北”工程六期自查验收,确保“三北”工程六期建设成效。完成项目矢量数据复核,做好项目落地上图准备。持续完善项目档案管理机制,联合档案管理部门,指导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区林草分局、档案局、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古路板管理站)

六、加强农田防护林保护管理

将农田防护林纳入各级林长日常巡林工作内容,在巡林过程中发现盗采盗伐、故意破坏、树木枯死、发生病虫害等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置,确保农田防护林体系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区农牧水利局、林草分局、保合少镇、涉农街道)

七、启动生态绿化建设项目及完工项目验收结算

实施大青山红色文化公园北坡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补植补造油松、侧柏等苗木3.9万株;完成三北六期工程2025年度森林抚育项目、三北六期工程2026年度森林抚育项目、“三北六期”工程巩固拓展区退化草原人工种草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完成2023年度自治区财政国土绿化乔、灌木改造(生态绿带)项目不合格小班复验及竣工决算。(区林草分局、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古路板管理站)

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应急、林草、民政、公安、气象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巡查巡护、火源管控、宣传教育、防扑火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强化防火监测预警预报,提高远程视频监控使用率;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区应急管理局、林草分局、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九、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

对我区50.91万亩林地和23.64万亩草原进行有害生物监测,完成4.6万亩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18.17万亩松林的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任务;强化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红脂大小蠹等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预防;加强和规范检疫工作,严防检疫性林草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0%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林草生物灾害。(区林草分局、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古路板管理站、呼市林草局大青山生态养护中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内蒙古新拓生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十、集中整治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

落实各级林长责任,以镇(街道)作为主战场,紧盯春耕备耕、秋收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围绕村民自建房舍、露营地、帐篷营地文旅项目等非法毁林毁草行为,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古路板管理站加密巡护巡查频次。自然资源分局下发村级林地草地耕地资源“一张图”,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全面掌握本村林草资源情况,并宣传传达至村民,将林草资源管护纳入日常重点工作,履行监管职责,坚决遏制新增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对疑似存在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的,由林草分局下发到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古路板管理站,在一周内,通过提交耕地确权、建设用地、设施用地备案等有效材料进行佐证。建立毁林毁草问题台账、加快毁林毁草问题整改与销号。完善毁林毁草违规违法问题法治体系。(区委组织部、编办、政法委、纪检委、检察院、公安分局、林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保合少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古路板管理站)

十一、完成新城区林草湿荒普查工作

为全面掌握新城区林草资源本底及生态状况,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深化完善自然资源“一张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编制相关规划,开展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完成3513个不一致图斑的核查,完成30895个林草湿图斑和1300个荒漠化沙化调查图斑的属性赋值工作,6月提交成果报告。(区林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保合少镇、涉农街道)

十二、全面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规划》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湿地保护与修复规划(2023-2030年)》任务,持续加强新城区小黑河湿地保护小区和哈拉沁生态公园小微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加大湿地重点区域巡护巡查力度。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力度,结合“清风”“网盾”等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采集、交易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及救助工作。(区林草分局、政法委、公安分局、农牧水利局、市场监管局、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东河街道办事处、万通路街道办事处、呼市林草局大青山生态养护中心)

十三、提升林草产业产值

全面梳理林草资源优势,推动林草产业发展,力争新城区林草产值达到2.3亿元。(区林草分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涉林草湿资源>)

十四、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落实《呼和浩特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开展林权类不动产数据整合,推动林权类不动产证发放。(区自然资源分局、林草分局、林长制成员单位、保合少镇)

十五、进一步强化禁牧工作

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2025年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实施方案》和《新城区禁牧工作方案》,开展禁牧百日攻坚行动。把禁牧作为林长巡林的重点内容,实行区、镇、村三级林长包片包联制度,充分发挥护林员、草管员网格化管理职能。依托禁牧休牧监测平台、无人机巡护等科技手段提升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和浩特段)禁牧工作方案》,启动新城区保护区内原住居民生态移民工作,全面推动解决保护区内放牧问题。(区林草分局、农牧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

十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青山呼和浩特段生态保护规范开展生态旅游和观光体验的意见》的各项管理要求

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青山呼和浩特段生态保护规范开展生态旅游和观光体验的意见》,充分发挥大青山生态管护机构职能,切实做好8处开放观光体验区和2条观光路线的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草原防火、禁牧、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区林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文旅广电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古路板管理站、呼市林草局大青山生态养护中心)

十七、优化重点项目服务要素保障

围绕新城区重点项目涉及林草占地审核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服务、督促盯办”制度,做好政策解读。实行重大项目使用林草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流程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组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等工作,为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提供高质高效的林地要素保障。(区林草分局、区林长制成员单位)

十八、提高林草宣传质效

利用“2·2湿地保护日”“3·12植树节”“6·17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日,深入开展林草湿地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着力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形成“全民护绿、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信息共享,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全面提高林草宣传效果与质量。(区林草分局、区委宣传部、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绿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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