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委
人大 人大
政府 政府
政协 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登录 / 注册
长辈版
暖心专区
无障碍模式
集约化站群 集约化站群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蒙古文版蒙古文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退出长辈版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条管单位 - 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10:10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公安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分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按照新城区政务公开办和市局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社会治安、法制要点、宣传工作均通过网站公开,扩宽了政务公开领域,深化了政务公开内容,创新了政务公开形式,提升了政务公开服务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做到既确保国家安全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 的原则,确定“三级审查”的保密审查流转程序,进一步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每个月将产生的行政处罚上报公开到信用体系网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缺项、漏项等错误数据一律退回处理,并要求修改重报,以此来逐步提高和改善双公示数据质量,推动双公示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我局组织对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多次培训及专题工作推进会议,内容包括相关文件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实务、信息公开监督等多个方面,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实际的操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3

行政强制

1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机制日益健全,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内容仍不全面。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对主动公开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及时如实的进行公开,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新城区公安分局

                                                             2022年1月6日

附件: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打印 保存
分享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新城区政府机构
其他组织机构
  1. 新城区人大
  2. 新城区政协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
  1. 土左旗
  2. 托克托县
  3. 和林县
  4. 清水河县
  5. 武川县
  6. 回民区
  7. 玉泉区
  8. 赛罕区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09004058号-3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积分查询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E-mail:xcwl605@163.com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471-6218605  
大美新城

新城发布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云上新城APP

无障碍模式 长者模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条管单位 - 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6 10:1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公安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分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按照新城区政务公开办和市局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社会治安、法制要点、宣传工作均通过网站公开,扩宽了政务公开领域,深化了政务公开内容,创新了政务公开形式,提升了政务公开服务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做到既确保国家安全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 的原则,确定“三级审查”的保密审查流转程序,进一步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每个月将产生的行政处罚上报公开到信用体系网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缺项、漏项等错误数据一律退回处理,并要求修改重报,以此来逐步提高和改善双公示数据质量,推动双公示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我局组织对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多次培训及专题工作推进会议,内容包括相关文件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实务、信息公开监督等多个方面,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实际的操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3

行政强制

1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机制日益健全,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内容仍不全面。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对主动公开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及时如实的进行公开,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新城区公安分局

                                                             2022年1月6日

附件: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058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党政机关 政府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