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17-04-01 00:0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新城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监督检查意见书》(编号:2017064)要求,我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于2017年4月1日上午9:00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传达《呼和浩特市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的规定》的通知(新党办通[2016]17号)文件精神,并重点学习了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
供稿人:许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