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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4-0013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司法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1-02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4-0013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司法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1-02
公文时效

​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新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2 17:16

来源:司法局

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新城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新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三、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四、区司法局等部门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评价机制,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评估政策效益,适时优化完善,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区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并列入政务公开年终考核。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2023年度新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拟完成时限

1

《新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新城区民政局

2023年4月

2

庆丰楼拆除事项

新城区西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

3

新城区医院迁建项目

新城区医院

2026年12月

4

毫沁营小学改扩建项目

新城区毫沁营小学

2025年8月

5

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东河校区教学楼扩建项目

新城区教育局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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