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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以法之名 守护绿水青山——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4-08-16 09:45

来源:新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当天,2024年8月15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生态环保法庭组织干警,前往大青山登山健身步道,开展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韩宇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生态保护倡议书》、法律法规宣传册等方式,向现场来往群众讲解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绿色生态文化知识。同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积极引导群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增强节约、低碳、环保意识,把爱护环境的理念融入日常生活中,做美丽青城的宣传者和守护者。此次活动共发放倡议书和宣传资料1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新城区人民法院生态环保法庭始终坚持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努力促进蓝天碧水净土“生态颜值”和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同步提升。聚焦环境资源纠纷前段预防、源头化解,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同时,与检察、文旅等部门建立文物保护联动机制,在赵长城遗址等处设置文物司法保护令,为首府塑造文化“新印记”、打造文旅融合“新场景”贡献司法力量。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新城区人民法院将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为辖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驾护航,让美丽青城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本文来源:生态环保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