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毫沁营村及保合少镇水泉村2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调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3 10:09

来源: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区分局

〔2024〕90号

毫沁营村、水泉村及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现对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毫沁营村、保合少镇水泉村2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情况进行确权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毫沁营村宗地

该宗地位于毫沁营村,东河以东、110国道以北、G6高速以南,总用地面积7950.89平方米(约合11.93亩),该宗土地权利人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毫沁营村村农民集体,土地性质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二、保合少镇水泉村宗地

该宗地位于保合少镇水泉村南,110国道以北,总用地面积24702.57平方米(约合37.05亩),该宗土地权利人为保合少镇水泉村村农民集体,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农村宅基地(该处宅基地权利人为水泉村村农民集体)。

上述2宗地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22日,土地权利人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对权利人身份、坐落位置、面积等公告内容有异议(认为有错误),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照以上调查结果依法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示意图

2024年4月2日

(联系人:李睿智,联系电话:1474734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