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03 11:20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办发﹝2009﹞186号)要求,经新城区人社部门对新申报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基地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考核评估,现对符合条件的5家企业进行公示:
1. 内蒙古鸿信正通咨询有限公司
2. 内蒙古博财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 内蒙古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 建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5. 内蒙古胜利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7日(5个工作日)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471-5276180
邮箱:2053747729@QQ.com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办发﹝2009﹞186号)要求,经新城区人社部门对新申报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基地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考核评估,现对符合条件的5家企业进行公示:
1. 内蒙古鸿信正通咨询有限公司
2. 内蒙古博财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 内蒙古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 建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5. 内蒙古胜利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7日(5个工作日)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471-5276180
邮箱:2053747729@QQ.com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