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新城区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补贴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31 14:25
点击量:
来源: 新城区民政局

新城区自2017年1月实施《新城区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补贴办法(试行)》,该补贴资金通过“试点社区老年卡”进行发放,200元/年/人,主要用于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和智能照护等服务内容,受到试点社区老年人的肯定和好评。      

2019年以来,随着市政府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全面覆盖,以及系列政策的出台和服务体系的完善,新城区原有的试点示范作用和效应已完成其阶段性使命,目前随着全市的整体工作安排进行推进。2022年7月1日开始执行《呼和浩特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政策上、服务上的衔接,经研究,新城区政府决定对《新城区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补贴办法(试行)》予以废止,自2023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新城区政企通

云上新城APP

手机信访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