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老机构预付式消费行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消费风险,严厉整治违规预收费、养老诈骗等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6月23日,区民政局组织开展养老机构预付式消费专项宣传活动,全方位筑牢养老消费安全屏障。
本次宣传聚焦养老机构经营主体、老年人及家属重点群体,围绕预收费标准、缴费规范、退费流程、风险防范、维权渠道等群众关切问题,精准开展普法宣讲与风险警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养老机构,传达了《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费收费管理的通知》以及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等关于养老机构预收费的工作要求,详细解读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相关政策规定,明确预收费额度上限、公开公示、规范退费等硬性要求。重点警示杜绝以低价入住、返利优惠等名义诱导超额预缴费,严禁违规收取会员费、高额押金、捆绑销售金融及保健产品等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宣传督促各养老机构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公开收费项目、标准、退费制度及监督电话,做到阳光收费、合规经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养老机构经营行为。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宣传引导与日常监管并重,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持续紧盯预付式消费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整治各类违规收费乱象,持续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全力守护老年人财产安全。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6-06-23 17:1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民政局
为规范养老机构预付式消费行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消费风险,严厉整治违规预收费、养老诈骗等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6月23日,区民政局组织开展养老机构预付式消费专项宣传活动,全方位筑牢养老消费安全屏障。
本次宣传聚焦养老机构经营主体、老年人及家属重点群体,围绕预收费标准、缴费规范、退费流程、风险防范、维权渠道等群众关切问题,精准开展普法宣讲与风险警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养老机构,传达了《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费收费管理的通知》以及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等关于养老机构预收费的工作要求,详细解读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相关政策规定,明确预收费额度上限、公开公示、规范退费等硬性要求。重点警示杜绝以低价入住、返利优惠等名义诱导超额预缴费,严禁违规收取会员费、高额押金、捆绑销售金融及保健产品等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宣传督促各养老机构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公开收费项目、标准、退费制度及监督电话,做到阳光收费、合规经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养老机构经营行为。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宣传引导与日常监管并重,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持续紧盯预付式消费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整治各类违规收费乱象,持续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全力守护老年人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