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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基层医护人员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24 18:20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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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增强公众对基层医疗工作的认知与理解,积极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激发新城区基层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职业荣誉感,并引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以实际行动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各基层医疗机构中组织开展“新城榜样•最美医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及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共同为推动基层医疗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发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医疗卫生队伍,使卫健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树有形象,以实际行动践行全民健康理念,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与和谐,为构建健康新城贡献力量。

二、参评对象

新城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室)单位在岗的一线医务工作者。

三、评选标准

(一)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单位的团结、稳定大局。

2.长期工作在卫生健康一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综合素质。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和高尚的医德医风,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团结共事,作风正派,甘于奉献,在单位和社会中群众公认度高。

4.廉洁守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相关规定,近3年内没有受过组织处分或行政处分,医患或护患关系融洽,无医疗纠纷,关心患者,热情服务。

(二)推荐对象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最美医生”评选条件(10名)

(1)在临床医疗(含中蒙医)一线岗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医师资格。

(2)认真钻研业务,医学知识扎实,业务能力较强,医疗技术知名度高,对疑难杂症、重症患者诊疗方面有独到之处,在临床工作中业绩突出,近3年来未发生过等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差错。

(3)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真诚、耐心、细致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口碑好,深受群众欢迎。

2.“最美护士”评选条件(15名)

(1)在临床医疗一线岗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

(2)严守护理操作规范,技术精湛,护理病人耐心、细致,把病人当亲人,深受服务对象和同行的赞誉。

(3)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对技术精益求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拓创新,对本单位护理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

(4)护患关系良好,近3年来没有发生等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差错。

3.“最美村医”评选条件(6名)

(1)在村卫生室长期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3年以上,具有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根基层,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深受当地群众好评。未发生过重大纠纷和工作差错。

(3)具有开拓精神,积极参与基层卫生组织建设,所在村卫生室工作制度完善,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在本地区能发挥示范作用。

四、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从2024年6月25日开始,到2024年11月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预热阶段(6月25日一6月30日)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发布活动预告,营造良好氛围,让更多人提前了解并期待参与。

第二阶段:申报推荐阶段(7月1日一7月15日)申报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参评人需提供500字左右的人物摘要(高度概括推荐人员业务成就、先进事迹和闪光点,便于评审研讨和宣传推广),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注重人物事迹的故事性,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经验,利于媒体宣传报道),填写推荐表(盖章PDF扫描版),一张蓝底二寸免冠照片和3张日常工作照的电子版(jpg格式,其中工作照每张文件须大于1M),于7月1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单位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审核初评阶段(7月16日一7月24日)区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和个人事迹进行初步审查评审。

第四阶段:公示阶段(7月25日至7月31日)对评选出的“新城榜样•最美医务工作者”在新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网络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阶段:宣传表彰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对评选出的“新城榜样•最美医务工作者”由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命名进行表彰。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多元化的新媒体渠道进行展示,积极发布关于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以广泛传播其优秀事迹和精神风貌。并对活动进行二次宣传和推广,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层层推荐、评选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真正把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本单位业务最突出、贡献最显著、群众最认可的人推荐上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评选工作的意义、基本条件和方法步骤,激发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评选。要广泛宣传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和产生渠道,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三)典型带动,推动工作。全区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用典型影响人、感召人,使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弘扬先进成为全区卫健系统的主旋律。通过活动的开展,能够进一步激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自豪感,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建设健康新城作出积极贡献,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保驾护航。

联系人:王经霞 张婷

联系电话:6218072

邮箱地址:xcqwjwxc@qq.com


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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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基层医护人员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24 18:2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增强公众对基层医疗工作的认知与理解,积极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激发新城区基层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职业荣誉感,并引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以实际行动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各基层医疗机构中组织开展“新城榜样•最美医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及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共同为推动基层医疗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发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医疗卫生队伍,使卫健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树有形象,以实际行动践行全民健康理念,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与和谐,为构建健康新城贡献力量。

二、参评对象

新城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室)单位在岗的一线医务工作者。

三、评选标准

(一)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单位的团结、稳定大局。

2.长期工作在卫生健康一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综合素质。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和高尚的医德医风,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团结共事,作风正派,甘于奉献,在单位和社会中群众公认度高。

4.廉洁守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相关规定,近3年内没有受过组织处分或行政处分,医患或护患关系融洽,无医疗纠纷,关心患者,热情服务。

(二)推荐对象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最美医生”评选条件(10名)

(1)在临床医疗(含中蒙医)一线岗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医师资格。

(2)认真钻研业务,医学知识扎实,业务能力较强,医疗技术知名度高,对疑难杂症、重症患者诊疗方面有独到之处,在临床工作中业绩突出,近3年来未发生过等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差错。

(3)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真诚、耐心、细致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口碑好,深受群众欢迎。

2.“最美护士”评选条件(15名)

(1)在临床医疗一线岗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

(2)严守护理操作规范,技术精湛,护理病人耐心、细致,把病人当亲人,深受服务对象和同行的赞誉。

(3)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对技术精益求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拓创新,对本单位护理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

(4)护患关系良好,近3年来没有发生等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差错。

3.“最美村医”评选条件(6名)

(1)在村卫生室长期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3年以上,具有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根基层,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深受当地群众好评。未发生过重大纠纷和工作差错。

(3)具有开拓精神,积极参与基层卫生组织建设,所在村卫生室工作制度完善,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在本地区能发挥示范作用。

四、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从2024年6月25日开始,到2024年11月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预热阶段(6月25日一6月30日)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发布活动预告,营造良好氛围,让更多人提前了解并期待参与。

第二阶段:申报推荐阶段(7月1日一7月15日)申报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参评人需提供500字左右的人物摘要(高度概括推荐人员业务成就、先进事迹和闪光点,便于评审研讨和宣传推广),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注重人物事迹的故事性,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经验,利于媒体宣传报道),填写推荐表(盖章PDF扫描版),一张蓝底二寸免冠照片和3张日常工作照的电子版(jpg格式,其中工作照每张文件须大于1M),于7月1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单位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审核初评阶段(7月16日一7月24日)区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和个人事迹进行初步审查评审。

第四阶段:公示阶段(7月25日至7月31日)对评选出的“新城榜样•最美医务工作者”在新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网络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阶段:宣传表彰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对评选出的“新城榜样•最美医务工作者”由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命名进行表彰。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多元化的新媒体渠道进行展示,积极发布关于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以广泛传播其优秀事迹和精神风貌。并对活动进行二次宣传和推广,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层层推荐、评选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真正把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本单位业务最突出、贡献最显著、群众最认可的人推荐上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评选工作的意义、基本条件和方法步骤,激发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评选。要广泛宣传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和产生渠道,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三)典型带动,推动工作。全区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用典型影响人、感召人,使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弘扬先进成为全区卫健系统的主旋律。通过活动的开展,能够进一步激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自豪感,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建设健康新城作出积极贡献,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保驾护航。

联系人:王经霞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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