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委
人大 人大
政府 政府
政协 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登录 / 注册
长辈版
暖心专区
无障碍模式
集约化站群 集约化站群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蒙古文版蒙古文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退出长辈版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卫生健康 - 政策法规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
(2024-202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1 15:15 点击量:68
来源: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2024-2028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和浩特市“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2024-2028年)实施方案

2018年,我市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关爱老年人、贫困人光明行”项目实施方案》,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对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65岁以上老年人和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中的白内障眼病患者实施免费筛查与治疗。项目累计为31万余人进行了眼病筛查,使2566名65岁以上贫困老年人成功复明。受到了全市广大白内障患者的热烈拥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更好地满足我市老年眼病患者健康服务需求,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该项目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延续项目。利用五年时间完成对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白内障免费筛查和治疗。

二、受益对象

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享受自治区红十字会全区“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的人群不再纳入“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

三、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项目实施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进行重新调整,具体如下:

组 长:焦 鸿  副市长

副组长:齐  璞   市政府副秘书长

侯  煜   市卫健委主任

成 员:岑雪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银美霞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锦明   市卫健委副主任

郭晓东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广志   土左旗副旗长

仝  娜   托克托县副县长

吕耀龙   和林格尔县副县长

张如刚   清水河县副县长

云晓敏   武川县副县长

吴  真   新城区副区长

王亚娜   回民区副区长

温  艳   玉泉区副区长

赵胜利   赛罕区副区长

项目实施医院院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侯煜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和实施的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宣传咨询全覆盖、适症手术全覆盖。

(二)筛查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由各旗县区政府牵头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召集、组织,由项目实施医院派出医疗队对各乡镇(街道)、社区(村)65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眼病筛查、确定手术患者。

(三)实施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1.开展手术:项目启动后根据工作进度,由项目实施医院将筛查确定的白内障患者信息进行统计整理,本着就近、便利原则统筹安排时间对患者进行规范诊断、术前检查和手术。

2.信息报送:项目实施医院将实施手术的患者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将信息明细定期报送市卫健委。

3.术后随访:按照随访率100%的原则,项目实施医院对出院一个月内的手术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术后情况、术后用药,并告知患者注意事项。

五、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呼和浩特市“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各旗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市卫健委:负责对项目实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监管;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督导、检查评估;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相关事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动员大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协调项目执行医院和相关部门定期核实财政补贴到位和使用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助市卫健委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做到家喻户晓,不漏掉一个受益对象。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

市医保局:负责将项目实施医院列入医保定点医院,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足额拨付老年住院患者的统筹支付部分。

各旗县区政府:负责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在辖区内开展65周岁以上老年人眼病筛查。

项目实施医院:负责制定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眼病筛查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筛查和手术工作;负责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负责做好与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的对接工作;负责将项目开展信息明细定期报送市卫健委。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项目落地。“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是我市推进建设健康呼和浩特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旗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做实,用实际行动落实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亲切关怀。

(二)加强监督,提高项目治理。项目实施工作专班每年要协同纪检、审计部门对各旗县区、各有关单位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落实职责、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理,确保政府惠民工作落到实处。

(三)优化服务,提升群众体验。项目实施医院要做好筛查、手术、术后等医疗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好并发症等问题,如出现医疗纠纷,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做好后续处理。


附件: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打印 保存
分享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新城区政府机构
其他组织机构
  1. 新城区人大
  2. 新城区政协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
  1. 土左旗
  2. 托克托县
  3. 和林县
  4. 清水河县
  5. 武川县
  6. 回民区
  7. 玉泉区
  8. 赛罕区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09004058号-3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积分查询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E-mail:xcwl605@163.com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471-6218605  
大美新城

新城发布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云上新城APP

无障碍模式 长者模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卫生健康 - 政策法规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
(2024-202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1 15:15点击量: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2024-2028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和浩特市“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2024-2028年)实施方案

2018年,我市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关爱老年人、贫困人光明行”项目实施方案》,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对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65岁以上老年人和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中的白内障眼病患者实施免费筛查与治疗。项目累计为31万余人进行了眼病筛查,使2566名65岁以上贫困老年人成功复明。受到了全市广大白内障患者的热烈拥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更好地满足我市老年眼病患者健康服务需求,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该项目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延续项目。利用五年时间完成对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白内障免费筛查和治疗。

二、受益对象

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享受自治区红十字会全区“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的人群不再纳入“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

三、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项目实施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进行重新调整,具体如下:

组 长:焦 鸿  副市长

副组长:齐  璞   市政府副秘书长

侯  煜   市卫健委主任

成 员:岑雪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银美霞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锦明   市卫健委副主任

郭晓东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广志   土左旗副旗长

仝  娜   托克托县副县长

吕耀龙   和林格尔县副县长

张如刚   清水河县副县长

云晓敏   武川县副县长

吴  真   新城区副区长

王亚娜   回民区副区长

温  艳   玉泉区副区长

赵胜利   赛罕区副区长

项目实施医院院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侯煜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和实施的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宣传咨询全覆盖、适症手术全覆盖。

(二)筛查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由各旗县区政府牵头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召集、组织,由项目实施医院派出医疗队对各乡镇(街道)、社区(村)65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眼病筛查、确定手术患者。

(三)实施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1.开展手术:项目启动后根据工作进度,由项目实施医院将筛查确定的白内障患者信息进行统计整理,本着就近、便利原则统筹安排时间对患者进行规范诊断、术前检查和手术。

2.信息报送:项目实施医院将实施手术的患者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将信息明细定期报送市卫健委。

3.术后随访:按照随访率100%的原则,项目实施医院对出院一个月内的手术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术后情况、术后用药,并告知患者注意事项。

五、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呼和浩特市“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各旗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市卫健委:负责对项目实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监管;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督导、检查评估;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相关事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动员大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协调项目执行医院和相关部门定期核实财政补贴到位和使用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助市卫健委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做到家喻户晓,不漏掉一个受益对象。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

市医保局:负责将项目实施医院列入医保定点医院,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足额拨付老年住院患者的统筹支付部分。

各旗县区政府:负责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在辖区内开展65周岁以上老年人眼病筛查。

项目实施医院:负责制定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眼病筛查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筛查和手术工作;负责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负责做好与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的对接工作;负责将项目开展信息明细定期报送市卫健委。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项目落地。“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是我市推进建设健康呼和浩特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旗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做实,用实际行动落实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亲切关怀。

(二)加强监督,提高项目治理。项目实施工作专班每年要协同纪检、审计部门对各旗县区、各有关单位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落实职责、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理,确保政府惠民工作落到实处。

(三)优化服务,提升群众体验。项目实施医院要做好筛查、手术、术后等医疗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好并发症等问题,如出现医疗纠纷,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做好后续处理。


附件: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058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党政机关 政府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