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王新亮 |
|
住所 (经营场所)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党委住宅小区1区31号楼2单元东户 |
|
身份证号 |
150*********1910 |
|
经营者 |
王新亮 |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新卫健医罚﹝2026﹞6号 |
|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6/6/25 |
|
处罚种类 |
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罚款 |
|
处罚事由 (违法事实) |
你(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擅自开展医疗诊疗活动 |
|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补充版)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壹仟玖佰元整(¥1900.00)没收3盒针灸针,1瓶消毒液,并处罚款伍万元整(¥50000.00) |
|
作出处罚的单位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权利救济 渠道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6-06-30 14:51点击量: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名称 |
王新亮 |
|
住所 (经营场所)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党委住宅小区1区31号楼2单元东户 |
|
身份证号 |
150*********1910 |
|
经营者 |
王新亮 |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新卫健医罚﹝2026﹞6号 |
|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6/6/25 |
|
处罚种类 |
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罚款 |
|
处罚事由 (违法事实) |
你(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擅自开展医疗诊疗活动 |
|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补充版)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壹仟玖佰元整(¥1900.00)没收3盒针灸针,1瓶消毒液,并处罚款伍万元整(¥50000.00) |
|
作出处罚的单位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权利救济 渠道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