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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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内蒙古善水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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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经营场所)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鑫和银座小区2号楼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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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100******91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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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孝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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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新卫健医罚〔202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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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6/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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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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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违法事实) |
你(单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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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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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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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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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单位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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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救济 渠道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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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4-22 16:55点击量: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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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内蒙古善水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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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经营场所)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鑫和银座小区2号楼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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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100******91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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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孝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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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新卫健医罚〔202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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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6/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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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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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违法事实) |
你(单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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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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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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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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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单位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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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救济 渠道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