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07 16:30
点击量:
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依法撤销原核发的《诊所备案证明》,现将拟撤销的医疗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登记号

撤销时间

窦君枝口腔诊所

窦君枝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团结小区西区18号楼一层门脸房

PDY00147715010217D2202

202447

撤销登记批准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向卫健委反映。联系电话:0471-3969020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新城区政企通

云上新城APP

手机信访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