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委
人大 人大
政府 政府
政协 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登录 / 注册
长辈版
暖心专区
无障碍模式
集约化站群 集约化站群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蒙古文版蒙古文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退出长辈版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生态环境 - 实施情况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发布时间:2023-04-12 17:38 点击量:68
来源: 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为全面、完整、准确理解黄河保护法,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大力营造依法保护黄河的浓厚氛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黄河保护法》。

会上,重点学习了立法的目的及意义,围绕促进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黄河保护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

会议指出,《黄河保护法》的实施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保护黄河立法工作。这部江河流域保护标志性法律的出台,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充分认识加强黄河保护法学习宣传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黄河保护法》的立法意图、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全面履行生态环境部门的法定职责,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在日常宣传活动中,积极传播《黄河保护法》,让黄河保护法深入人心,推动黄河保护法家喻户晓,让广大干部职工成为黄河保护法的忠实传播者、自觉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乌日娜供稿

附件: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打印 保存
分享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新城区政府机构
其他组织机构
  1. 新城区人大
  2. 新城区政协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
  1. 土左旗
  2. 托克托县
  3. 和林县
  4. 清水河县
  5. 武川县
  6. 回民区
  7. 玉泉区
  8. 赛罕区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09004058号-3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积分查询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E-mail:xcwl605@163.com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471-6218605  
大美新城

新城发布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云上新城APP

无障碍模式 长者模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生态环境 - 实施情况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发布日期:2023-04-12 17:38点击量:

来源: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为全面、完整、准确理解黄河保护法,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大力营造依法保护黄河的浓厚氛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黄河保护法》。

会上,重点学习了立法的目的及意义,围绕促进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黄河保护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

会议指出,《黄河保护法》的实施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保护黄河立法工作。这部江河流域保护标志性法律的出台,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充分认识加强黄河保护法学习宣传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黄河保护法》的立法意图、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全面履行生态环境部门的法定职责,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在日常宣传活动中,积极传播《黄河保护法》,让黄河保护法深入人心,推动黄河保护法家喻户晓,让广大干部职工成为黄河保护法的忠实传播者、自觉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乌日娜供稿

附件: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058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党政机关 政府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