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新城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要求,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以空气质量保障为核心,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确保今冬明春空气质量保障目标要求。
1、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以空气质量达标为底线,充分考虑各种环境风险,将有效应对区域性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作为重中之重,制定有针对性的强化管控措施。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严防各种形式的“一刀切”。加快区域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从根本上降低区域污染物排放强度。提前做好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应急减排,最大程度消减污染物排放。
2、对辖区内13家燃煤供热企业,完成治污设施提效升级或清洁能源替代;采用重力沉降、旋风除尘、多管除尘、水膜除尘、水膜(洗)脱硫、简易碱法脱硫、湿法脱硝、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催化等末端治理工艺的企业应完成升级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储罐、有机液体装载、敞开液面、油气回收、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旁路等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督促企业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加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工艺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稳定达到低氮燃烧效果加大生物质锅炉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除尘和脱硝工艺,对未配套高效除尘和脱硝设施的要求立行整改。运输车辆不得通过未纳入监控范围的出入口进出企业厂区。
4、全面开展燃煤小锅炉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城市建成区内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要全部淘汰。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扬尘治理力度,企业粉状物料堆场必须进行全封闭。
5、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的企业,未按时完成国家监督帮扶、自治区专项执法和督查交办地方整改的企业,或治理、改造、整治、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实施生产调控。加强工业企业扬尘监管,物料堆场应切实落实扬尘防控措施。
6、按照全区域全时段,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强化重点时段管控,以农历除夕至初五、元宵节为重点管控时段,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乌日娜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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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25 17:32点击量: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新城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要求,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以空气质量保障为核心,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确保今冬明春空气质量保障目标要求。
1、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以空气质量达标为底线,充分考虑各种环境风险,将有效应对区域性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作为重中之重,制定有针对性的强化管控措施。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严防各种形式的“一刀切”。加快区域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从根本上降低区域污染物排放强度。提前做好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应急减排,最大程度消减污染物排放。
2、对辖区内13家燃煤供热企业,完成治污设施提效升级或清洁能源替代;采用重力沉降、旋风除尘、多管除尘、水膜除尘、水膜(洗)脱硫、简易碱法脱硫、湿法脱硝、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催化等末端治理工艺的企业应完成升级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储罐、有机液体装载、敞开液面、油气回收、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旁路等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督促企业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加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工艺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稳定达到低氮燃烧效果加大生物质锅炉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除尘和脱硝工艺,对未配套高效除尘和脱硝设施的要求立行整改。运输车辆不得通过未纳入监控范围的出入口进出企业厂区。
4、全面开展燃煤小锅炉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城市建成区内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要全部淘汰。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扬尘治理力度,企业粉状物料堆场必须进行全封闭。
5、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的企业,未按时完成国家监督帮扶、自治区专项执法和督查交办地方整改的企业,或治理、改造、整治、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实施生产调控。加强工业企业扬尘监管,物料堆场应切实落实扬尘防控措施。
6、按照全区域全时段,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强化重点时段管控,以农历除夕至初五、元宵节为重点管控时段,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乌日娜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