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是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的关键举措。为我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特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必须是本新城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审核内容
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先购机后申请购置补贴,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凡申请补贴的购机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发票和所购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并向户籍所在旗县提供所购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购机发票、身份证、户口本、惠农“一卡通”(银行卡)、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进行登记。
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市场监督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和所购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惠农一卡通(银行卡)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五)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
未通过核验的,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工作人员会把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推行产销企业承诺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