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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8-13 10:05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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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乡建发[2025]404号)、《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5年呼和浩特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乡建字[2025]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城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遵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核心任务对人才的需求,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管理和质效提升年”行动为有力抓手,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注重实效原则,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大力培育守护粮食安全的关键力量、引领产业发展的带头人和推动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为推进我区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二、实施范围

2025年,项目拟在我区4个涉农镇办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专业生产型(人)46名。

三、工作目标

根据我区需求,将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统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和农民学习需求,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重点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实用技术,品牌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特色产业发展内容以及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农”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治理及移风易俗等内容,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

我局依托第三方培训专业生产型(人)46名,拟定培训分为外出观摩和线下培训,由我区4个涉农镇办推选优秀学员。

四、实施要求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强化管理,注重育用结合,确保培育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争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强化项目管理

一是在项目审核管理上。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于开班前15日将开班计划或培训计划报呼和浩特市农牧局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进行初审。

二是在培训学时和课程设置上。原则上每个培训班人数不超过70人,每次培训总课时不少于40学时(不含报到、返程时间),每天不超过8学时。课程设置“10%综合素养课(包含开班第一课)+70%专业技能课(实践占比≥50%)+20%能力拓展课”结构。线上学习课程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

三是在培育对象和学员遴选上。培育对象为年满18-60周岁,正在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从业人员;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退役军人、农村青年等重点群体以及从事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服务及农文旅融合发展相关人员。本年度参加培育的农民,确因人才培养需要的,可在次年参加不同主题或同一主题更高层级的培育。学员遴选上要重点提升村两委干部素质,增强村干部在农牧产业发展的带头示范作用,现任村两委干部及储备干部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人数不得低于30%。

四是在跟踪服务上。对培训后的农民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培训效果和应用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培训提供参考。培育机构应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五是在信息档案管理上。培育信息入库。培育机构应在培训班首次考核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育和考核信息。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培育档案至少保存5年。

(二)优化培育资源

一是统筹利用好各级、各地涉农院校、农牧业科研院所、科技小院、农技推广机构等优势教育培训资源,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做好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工作。

二是引导鼓励农牧业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社、社会机构等发挥自身优势,有偿承担农牧民实习实训任务,提供专项技术培训服务,不断提升培训质量。

三是严格把控师资教材质量。按照《规程》要求,选聘优秀师资进行专业授课,综合素养课程师资计划从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聘请授课;专业技术课程计划从农牧业企业、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等“土专家”以及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中聘请授课。严把教材质量关,培育教材使用正式出版物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编制的培育手册。培育机构应严把教材质量关,经主管部门审核,选用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

(三)资金使用

培育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培

育资金。可使用培育资金支付培育全过程环节所需费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资金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擅自转拨资金,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要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资金支出监管,全面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能。培育费原则上按照实际需求支出,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应按实际支出。坚决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范廉政风险。

(四)推进培育进度

第一阶段:2025年9月30日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培训方案;细化培育措施,同时做好工作进度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2025年11月25日前,开展集中培训工作。承担培训机构按照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做好理论授课、基地实训、集中答疑、考试考核、分类指导、线上评价等教育培训环节,完成培育任务和评估考核认证,建立完善档案资料。

第三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绩效考核,全面总结培育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组建新城区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培育工作实施过程。

组  长:闫利军   区农牧水利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刘永贵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成  员:闫东明   保合少镇副镇长

        刘润虎  大青山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吕志华  万通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金国强  东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矫娇娇  区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主任

        秦  亮  区农牧水利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于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具体负责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高度重视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将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严把培训对象遴选关,细化各项任务分工,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培训机构认定标准、实施进度安排及资金使用规范,全力推进工作进度。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是按期报送2025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方案,严格落实市农牧方案要求;二是培训期间实时录入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同步上报培训工作简讯及其它材料;三是全面加强培训过程监管与工作指导,及时开展培训宣传报道;四是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强化全流程组织管理,提升参训农牧民满意度及获得感。

(四)做好总结宣传

扎实做好总结工作,系统梳理并深入挖掘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优秀经验、创新方法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推动培育工作提质增效。

联系人:秦亮

联系电话:0471-6218574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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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8-13 10:0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乡建发[2025]404号)、《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5年呼和浩特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乡建字[2025]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城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遵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核心任务对人才的需求,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管理和质效提升年”行动为有力抓手,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注重实效原则,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大力培育守护粮食安全的关键力量、引领产业发展的带头人和推动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为推进我区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二、实施范围

2025年,项目拟在我区4个涉农镇办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专业生产型(人)46名。

三、工作目标

根据我区需求,将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统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和农民学习需求,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重点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实用技术,品牌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特色产业发展内容以及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农”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治理及移风易俗等内容,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

我局依托第三方培训专业生产型(人)46名,拟定培训分为外出观摩和线下培训,由我区4个涉农镇办推选优秀学员。

四、实施要求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强化管理,注重育用结合,确保培育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争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强化项目管理

一是在项目审核管理上。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于开班前15日将开班计划或培训计划报呼和浩特市农牧局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进行初审。

二是在培训学时和课程设置上。原则上每个培训班人数不超过70人,每次培训总课时不少于40学时(不含报到、返程时间),每天不超过8学时。课程设置“10%综合素养课(包含开班第一课)+70%专业技能课(实践占比≥50%)+20%能力拓展课”结构。线上学习课程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

三是在培育对象和学员遴选上。培育对象为年满18-60周岁,正在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从业人员;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退役军人、农村青年等重点群体以及从事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服务及农文旅融合发展相关人员。本年度参加培育的农民,确因人才培养需要的,可在次年参加不同主题或同一主题更高层级的培育。学员遴选上要重点提升村两委干部素质,增强村干部在农牧产业发展的带头示范作用,现任村两委干部及储备干部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人数不得低于30%。

四是在跟踪服务上。对培训后的农民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培训效果和应用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培训提供参考。培育机构应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五是在信息档案管理上。培育信息入库。培育机构应在培训班首次考核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育和考核信息。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培育档案至少保存5年。

(二)优化培育资源

一是统筹利用好各级、各地涉农院校、农牧业科研院所、科技小院、农技推广机构等优势教育培训资源,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做好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工作。

二是引导鼓励农牧业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社、社会机构等发挥自身优势,有偿承担农牧民实习实训任务,提供专项技术培训服务,不断提升培训质量。

三是严格把控师资教材质量。按照《规程》要求,选聘优秀师资进行专业授课,综合素养课程师资计划从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聘请授课;专业技术课程计划从农牧业企业、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等“土专家”以及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中聘请授课。严把教材质量关,培育教材使用正式出版物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编制的培育手册。培育机构应严把教材质量关,经主管部门审核,选用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

(三)资金使用

培育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培

育资金。可使用培育资金支付培育全过程环节所需费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资金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擅自转拨资金,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要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资金支出监管,全面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能。培育费原则上按照实际需求支出,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应按实际支出。坚决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范廉政风险。

(四)推进培育进度

第一阶段:2025年9月30日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培训方案;细化培育措施,同时做好工作进度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2025年11月25日前,开展集中培训工作。承担培训机构按照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做好理论授课、基地实训、集中答疑、考试考核、分类指导、线上评价等教育培训环节,完成培育任务和评估考核认证,建立完善档案资料。

第三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绩效考核,全面总结培育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组建新城区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培育工作实施过程。

组  长:闫利军   区农牧水利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刘永贵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成  员:闫东明   保合少镇副镇长

        刘润虎  大青山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吕志华  万通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金国强  东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矫娇娇  区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主任

        秦  亮  区农牧水利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于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具体负责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高度重视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将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严把培训对象遴选关,细化各项任务分工,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培训机构认定标准、实施进度安排及资金使用规范,全力推进工作进度。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是按期报送2025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方案,严格落实市农牧方案要求;二是培训期间实时录入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同步上报培训工作简讯及其它材料;三是全面加强培训过程监管与工作指导,及时开展培训宣传报道;四是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强化全流程组织管理,提升参训农牧民满意度及获得感。

(四)做好总结宣传

扎实做好总结工作,系统梳理并深入挖掘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优秀经验、创新方法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推动培育工作提质增效。

联系人:秦亮

联系电话:0471-6218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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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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