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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涉农补贴 - 政策文件公开
新城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11 18:30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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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决策部署,新城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同时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耕保字〔2025〕7号)文件要求,充分调动农户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实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精准、 及时、见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 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现行补贴政策和管理制

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维护农户利益为原则,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能,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该发的及时足额发放,引导农 户采取耕地保护、地力提升综合措施,带动耕地质量持续提 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稳定提升。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 的核实力度,切实做到享受补贴的耕地不撂荒、质量不下降。

二、精准补贴实施要求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各地补贴对象要保持基本稳定。

明确不予发放补贴情况。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不予补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的,不予发放当年补贴;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而被处罚,且处罚后没有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

(二)补贴依据。为稳定粮食生产,补贴依据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万通路街道办事处、东河街道办事处

实际种植面积上报。

(三)补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提级直接发放给农民。

(四)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

(五)补贴流程。镇办、行政村要严格按要求组织核实审定补贴面积、耕地实际用途、一卡通账户信息等情况,认真排查核实不予补贴的情形,严格落实面积申报、核实、公示、核验等程序,发放情况由行政村、镇办同步公示,让数据“多跑路"、农民“少跑路”。

镇办落实好主体责任,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包括农户信息、补贴面积、补贴依据、措施及标准等,确保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行政村上报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等核实、统计等工作。各镇办将经复核的补贴情况在乡镇公开场所公示,村级公示由村委会采取方便农户查询和监督的方式在村务公开场所进行公示,用好公示栏、喇叭广播、新媒体等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公示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农牧部门对补贴清册进行核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六)发放要求。2025年6月30日前将本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户。发放时要配合财政等部门指导督促代

理银行落实短信通知等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名称、 补贴金额、补贴标准、公示情况、应履行的义务、咨询单位、 联系电话等,对不予发放补贴的,要明确金额和原因,让农民看的清楚、领的明白。各级都要设立政策咨询电话,解答农户疑问。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咨询电话:0471-6218574。

三、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东河街道办事处、万通路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协作,抓好工作落实。做好补贴范围内未实施地膜离田或未达到离田标准的核实工作、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与指导,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靠。

(二)严格督查管理

涉农镇、办要建立公示制度,补贴信息要齐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核 实,核准属实的要及时调整纠正,公示期满,要将公示情况存档备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惠农政策补贴,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挤占、挪用,坚决杜绝虚报补贴面积,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开展宣传解读

各镇、办、行政村要在春播前明确具体补贴政策,通过公示栏、喇叭广播、短信、明白纸等渠道,确保将补贴政策内容宣传到村到户,确保各地准确把握补贴政策和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

(四)做好信访处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为防止基层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要严格执行补贴信息受理制度,耐心细致地做好调处工作,化解矛盾与纠纷。要确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信访案件要及时处理,加强沟通,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越级上访。对已经处理的上访案件要逐一跟踪落实,防止因处理不到位重复上访。

新城区财政局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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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3-11 18:3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决策部署,新城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同时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耕保字〔2025〕7号)文件要求,充分调动农户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实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精准、 及时、见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 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现行补贴政策和管理制

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维护农户利益为原则,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能,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该发的及时足额发放,引导农 户采取耕地保护、地力提升综合措施,带动耕地质量持续提 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稳定提升。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 的核实力度,切实做到享受补贴的耕地不撂荒、质量不下降。

二、精准补贴实施要求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各地补贴对象要保持基本稳定。

明确不予发放补贴情况。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不予补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的,不予发放当年补贴;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而被处罚,且处罚后没有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

(二)补贴依据。为稳定粮食生产,补贴依据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万通路街道办事处、东河街道办事处

实际种植面积上报。

(三)补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提级直接发放给农民。

(四)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

(五)补贴流程。镇办、行政村要严格按要求组织核实审定补贴面积、耕地实际用途、一卡通账户信息等情况,认真排查核实不予补贴的情形,严格落实面积申报、核实、公示、核验等程序,发放情况由行政村、镇办同步公示,让数据“多跑路"、农民“少跑路”。

镇办落实好主体责任,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包括农户信息、补贴面积、补贴依据、措施及标准等,确保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行政村上报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等核实、统计等工作。各镇办将经复核的补贴情况在乡镇公开场所公示,村级公示由村委会采取方便农户查询和监督的方式在村务公开场所进行公示,用好公示栏、喇叭广播、新媒体等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公示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农牧部门对补贴清册进行核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六)发放要求。2025年6月30日前将本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户。发放时要配合财政等部门指导督促代

理银行落实短信通知等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名称、 补贴金额、补贴标准、公示情况、应履行的义务、咨询单位、 联系电话等,对不予发放补贴的,要明确金额和原因,让农民看的清楚、领的明白。各级都要设立政策咨询电话,解答农户疑问。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咨询电话:0471-6218574。

三、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东河街道办事处、万通路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协作,抓好工作落实。做好补贴范围内未实施地膜离田或未达到离田标准的核实工作、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与指导,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靠。

(二)严格督查管理

涉农镇、办要建立公示制度,补贴信息要齐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核 实,核准属实的要及时调整纠正,公示期满,要将公示情况存档备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惠农政策补贴,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挤占、挪用,坚决杜绝虚报补贴面积,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开展宣传解读

各镇、办、行政村要在春播前明确具体补贴政策,通过公示栏、喇叭广播、短信、明白纸等渠道,确保将补贴政策内容宣传到村到户,确保各地准确把握补贴政策和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

(四)做好信访处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为防止基层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要严格执行补贴信息受理制度,耐心细致地做好调处工作,化解矛盾与纠纷。要确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信访案件要及时处理,加强沟通,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越级上访。对已经处理的上访案件要逐一跟踪落实,防止因处理不到位重复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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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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