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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07 10:00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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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精神,为持续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保护耕地相挂钩,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能。根据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呼农牧种植发﹝2024﹞2号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自治区“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继续推进农业“三项补贴”贯彻落实细化政策发挥补贴效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农药,及废旧残膜回收等措施,促进耕地地力保护举措落地,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 “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今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

(二)补贴依据。为稳定粮食生产,补贴依据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以实际种植面积上报。    
(三)补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户。

三、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好补贴范围内未实施地膜离田或未达到离田标准的核实工作、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与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二)严格督查管理

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公示制度。补贴资金需进行公示,公示信息需包括每个农户的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补贴标准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核实,核准属实的要及时调整。公示期满,要将公示情况存档备查,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包括农户信息、补贴面积、补贴依据、措施及标准等。要认真核实农户基础信息,确保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惠农政策补贴,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挤占、挪用,坚决杜绝虚报补贴面积,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开展宣传培训。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在春播前明确具体补贴政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进行宣传,确保将补贴政策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减少矛盾。同时,要争取更大程度发挥资金引导耕地地力提升作用,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

(四)做好信访处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防止基层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要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耐心细致地做好调处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与纠纷。要确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信访案件要及时处理。要加强沟通,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越级上访。对已经处理的上访案件要逐一跟踪落实,防止因处理不到位引发重复上访。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新城区财政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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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07 10:0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精神,为持续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保护耕地相挂钩,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能。根据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呼农牧种植发﹝2024﹞2号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自治区“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继续推进农业“三项补贴”贯彻落实细化政策发挥补贴效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农药,及废旧残膜回收等措施,促进耕地地力保护举措落地,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 “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今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

(二)补贴依据。为稳定粮食生产,补贴依据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以实际种植面积上报。    
(三)补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户。

三、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好补贴范围内未实施地膜离田或未达到离田标准的核实工作、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与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二)严格督查管理

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公示制度。补贴资金需进行公示,公示信息需包括每个农户的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补贴标准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核实,核准属实的要及时调整。公示期满,要将公示情况存档备查,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包括农户信息、补贴面积、补贴依据、措施及标准等。要认真核实农户基础信息,确保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惠农政策补贴,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挤占、挪用,坚决杜绝虚报补贴面积,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开展宣传培训。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在春播前明确具体补贴政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进行宣传,确保将补贴政策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减少矛盾。同时,要争取更大程度发挥资金引导耕地地力提升作用,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

(四)做好信访处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防止基层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要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耐心细致地做好调处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与纠纷。要确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信访案件要及时处理。要加强沟通,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越级上访。对已经处理的上访案件要逐一跟踪落实,防止因处理不到位引发重复上访。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新城区财政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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