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城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5-15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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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算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同时,根据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与农牧局《 关于印发2023年呼和浩特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呼财农〔2023〕28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 总体目标

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二、补贴政策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标准及依据。补贴标准根据中央下达的专项资金及粮食播种面积来确定。补贴依据为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适当兼顾薯类等其他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三)资金拨付和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认真实行补贴公开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尽可能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如补贴对象为合作社或其他村集体则通过转账或其他方式进行发放。

三、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方案要求,抓紧时间摸清种粮面积及农户信息等相关数据,确保补贴资金于2023年5月底前发放完毕,同时将发放情况报送新城区财政局、农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补贴发放工作,把补贴发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规范发放流程。

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规范审核、发放、公示公开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补贴资金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

1.补贴审核、发放制度。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享受补贴农户基本信息等基础数据进行核实,并将基础数据上报新城区农牧局进行审核确认,新城区农牧局将确认后的补贴数据报新城区财政局,新城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2.补贴公示制度。

(1)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以村为单位,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主要政策内容张榜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核实,核准属实的要及时调整,相关部门要将公示情况留存的纸质档案及影像资料存档备查,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2)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和数据库,建立涵盖补贴对象姓名,项目资金名称,发放方式,补贴标准,应发、实发、未发金额等情况的“明细账”。

(三)强化资金监管。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准确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对脱贫人口和弱势群体(如高龄、残疾等特殊人群),采取由包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逐村入户发放“明白卡”,确保群众及时了解补贴发放相关政策。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3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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