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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15 15:22点击量:
来源:文体旅游广电局
按照《呼和浩特市文物“防风险保平安迎国庆”专项行动方案》(呼文旅广通[2019]64号)文件要求和部署,近期,新城区文物管理所对清将军衙署、和硕恪靖公主府、佐领衙署等古建筑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各古建筑单位安全档案建设、用电用火、消防设施器材等内容。检查中要求古建筑单位要严格按照(呼文旅广通[2019]64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工作记录,严格按照消防规范开展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古建筑单位安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撰稿:马永乐 审核:霍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