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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救灾领域 - 实施情况
关于成立新城区综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1 14:35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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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经区政府同意,依据新城区总体应急预案,决定成立新城区综合抢险应急救援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平安新城为目标,以科学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损失为宗旨,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面提升我区的应急救援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辖区范围内的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较大需要对其进行应急救援的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队伍的组织机构、职责

  应急队伍由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组成。

  (一)指挥中心组成人员:

  总 指 挥:张  锐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总指挥:云玉明  (区委副书记)

  南  男  (区政府副区长)

  胡晓宁  (区公安分局局长)

  叶  岭  (人武部副部长)

  指挥中心职责:根据突发事故报告,决策、启动应急方案,指挥、调度应急队伍开展工作。

  (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组成人员:

  队长:王国华(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孟世峰(区公安分局政委)

  王金平(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魏天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吴  真(区卫生局局长)

  敖  登(区城管局局长)

  李同伴(区环卫局局长)

  吴红莲(区民政局局长)

  应急救援抢险队队员由以上部门抽调,区安监局5人、区公安分局15人、区消防大队10人、区交警大队10人、区卫生局5人、区城管局10人、区环卫局 10人、区民政局5人。

  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职责: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下,第一时间达到现场,负责事故现场外围警戒,伤员救治,疏散群众,维持现场秩序以及后勤保障、现场支援、善后处理等。

  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设四个分队。

  1、救援分队

  队  长:王金平(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队长: 尼莎克(消防大队参谋)

  主要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处置工作。

  2、医疗救护分队

  队  长:吴  真(卫生局局长)

  副队长:方学锋(卫生局党委书记)

  主要负责:应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协调专业医疗救护机构进行支援。

  3、后勤保障分队

  队  长:吴红莲(民政局局长)

  副队长:刘  刚(民政局副局长)

  主要负责:筹集、调运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等,为救援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4、善后处理分队

  队  长:麻佩君(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副队长:李  永(安监局总工程师)

  负  责:事故后期的现场处置、事故调查等。

  四、运行机制

  区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突发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要立即响应,及时集结。应急队伍组成部门要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备齐应急所需的物资、设备、机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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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新城区综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1 14:3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经区政府同意,依据新城区总体应急预案,决定成立新城区综合抢险应急救援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平安新城为目标,以科学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损失为宗旨,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面提升我区的应急救援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辖区范围内的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较大需要对其进行应急救援的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队伍的组织机构、职责

  应急队伍由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组成。

  (一)指挥中心组成人员:

  总 指 挥:张  锐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总指挥:云玉明  (区委副书记)

  南  男  (区政府副区长)

  胡晓宁  (区公安分局局长)

  叶  岭  (人武部副部长)

  指挥中心职责:根据突发事故报告,决策、启动应急方案,指挥、调度应急队伍开展工作。

  (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组成人员:

  队长:王国华(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孟世峰(区公安分局政委)

  王金平(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魏天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吴  真(区卫生局局长)

  敖  登(区城管局局长)

  李同伴(区环卫局局长)

  吴红莲(区民政局局长)

  应急救援抢险队队员由以上部门抽调,区安监局5人、区公安分局15人、区消防大队10人、区交警大队10人、区卫生局5人、区城管局10人、区环卫局 10人、区民政局5人。

  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职责: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下,第一时间达到现场,负责事故现场外围警戒,伤员救治,疏散群众,维持现场秩序以及后勤保障、现场支援、善后处理等。

  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设四个分队。

  1、救援分队

  队  长:王金平(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队长: 尼莎克(消防大队参谋)

  主要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处置工作。

  2、医疗救护分队

  队  长:吴  真(卫生局局长)

  副队长:方学锋(卫生局党委书记)

  主要负责:应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协调专业医疗救护机构进行支援。

  3、后勤保障分队

  队  长:吴红莲(民政局局长)

  副队长:刘  刚(民政局副局长)

  主要负责:筹集、调运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等,为救援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4、善后处理分队

  队  长:麻佩君(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副队长:李  永(安监局总工程师)

  负  责:事故后期的现场处置、事故调查等。

  四、运行机制

  区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突发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要立即响应,及时集结。应急队伍组成部门要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备齐应急所需的物资、设备、机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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