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对于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呼和浩特市立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留用1人,内蒙古信达档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留用2人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3日开始公示,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71-6218170。
特此公示。
附件:新城区企业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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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6-23 09:0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对于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呼和浩特市立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留用1人,内蒙古信达档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留用2人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3日开始公示,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71-6218170。
特此公示。
附件:新城区企业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