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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扶贫领域 - 实施情况
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发布时间:2018-11-07 14:45 点击量:68
来源: 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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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韩俊,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 农民日报 》( 2018年08月21日01版)

  本报讯(记者郭少雅)8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韩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欧青平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韩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采取超常规的举措,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决定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今后三年的脱贫攻坚工作有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韩俊介绍说,未来3年,还有3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越往后难度越大,平均每年需要减贫约1000万人。这个《指导意见》,为未来3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了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指导意见》明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必须要做到“7个坚持”:即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扶贫同扶智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的积极性。     

  《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要做到三个“进一步”。一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条件,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的特殊困难,着力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各项政策的倾斜力度。二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从10个方面强化各项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举措:即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全力推进就业扶贫,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加强生态扶贫,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强化综合性保障扶贫,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开展扶贫扶志行动。从4个方面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短板:即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大力推进水利扶贫行动,大力实施电力和网络扶贫行动,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和改善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加强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和科技等各个方面的支撑保障,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攻坚。

   调整攻坚打法,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

   欧青平指出,根据建档立卡的数据分析,未来三年要脱贫的300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分别超过40%、14%,65岁以上的老年人比例超过16%。随着脱贫攻坚的不断深入,这些特殊贫困群体的比例还会越来越高。针对这些特殊贫困群体,开发式扶贫难以发挥作用,必须调整攻坚打法,从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转变,这也是这次《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的要求。

   为了做好综合性保障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一是加强养老保障。包括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地方政府按规定为他们代缴养老保险费;二是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保障范围。三是保障住房安全,特别是通过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措施解决贫困群体的住房安全问题。四是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既要健全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方法,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也要加强农村建档立卡工作和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这两项工作的相互衔接。五是保障义务教育。特别是加大控辍保学的工作力度,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通过这些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贫困地区的特殊贫困人群完全实现兜底,得到保障。

   严格执行现行脱贫标准

   针对一些地方在扶贫工作中盲目拔高扶贫标准的问题,韩俊强调,《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即今后3年,要把脱贫攻坚工作聚焦到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上来,确保靶心不变、焦点不散。

   韩俊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对群众的承诺必须坚持现行标准,做到言出必行、言而有信。按照党中央确定的脱贫目标,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不能降低扶贫标准,打折扣搞变通,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此外,一些地方很多部门和行业都借脱贫攻坚提一些考核要求,搭车任务很多。这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指标,予以剔除或不作为硬性指标。

  遏制形式主义,给基层更多的时间研究解决问题

  针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评比多”“填表多”等问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经从四个方面采取强有力措施。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央明确2018年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精简考评检查,减少填表报数作为治理的重要内容。二是明确提出了两个“不”的要求。除每年根据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以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除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外,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不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三是指导地方精简考核评估。严禁各地多头考核、层层考核、搭车考核,原则上每年对县的考核不超过两次。四是加强信息共享,通过技术手段减少基层负担。

  《指导意见》对切实解决基层频于迎评迎检的问题也作出了安排,针对各地反映的考核评估、督查检查过于频繁问题,初步考虑从明年开始对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结束以后,中央向地方反馈考核结果,并在一定时间内暂停各级、各类考核评估督查检查活动,让地方特别是基层有充足的时间研究问题、查找原因、改进工作。通过这些措施有效遏制形式主义的泛滥,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承担起帮扶责任、承担好帮扶工作。

   做好贫困地区产销对接,确保贫困户产出的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

   针对贫困地区好产品卖不出去、卖不出好价钱的问题,韩俊表示,抓产业扶贫不能只抓生产不抓市场,要生产、市场两手抓,也就是说生产、技术、资金服务都要跟上,市场营销服务也要跟上。《指导意见》对加强产销衔接也作了明确政策部署。从各地实践来看,加强产销衔接关键是要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要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合同购销关系,形成市场带动,确保贫困户产出来的东西有人收,能够卖得出。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农超对接,加快实施快递下乡工程,供销、邮政、电商企业服务网点要加快向贫困地区覆盖,为贫困地区农产品出村进城创造条件。大力推广以购代捐的新扶贫模式。加快贫困地区贮藏、保鲜、烘干、加工、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价值链,为农产品销售创造更好条件。

    杜绝“等、靠、要”思想,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在回答记者关于“贫困地区群众争当贫困户”的问题时,韩俊指出,经过这两年的摸索,采取各种措施,现在不符合条件想争当贫困户,越来越困难。这次《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抓紧完善扶贫开发的大数据平台,强化政府各部门信息的有效对接。通过扶贫信息共享,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

    韩俊指出,《指导意见》强调要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双手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真正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扶贫扶智行动,治贫要先治愚、治贫必须治懒。二是要改进扶贫方式,扶贫项目要让贫困群众多参与,动员贫困群众更多的投工投劳、多劳多得,不能提倡不劳而获。三要让贫困群众有发展产业、稳定就业的技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要把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的人列入失信名单,加大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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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发布日期:2018-11-07 14:45点击量:

来源:扶贫办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韩俊,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 农民日报 》( 2018年08月21日01版)

  本报讯(记者郭少雅)8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韩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欧青平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韩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采取超常规的举措,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决定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今后三年的脱贫攻坚工作有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韩俊介绍说,未来3年,还有3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越往后难度越大,平均每年需要减贫约1000万人。这个《指导意见》,为未来3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了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指导意见》明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必须要做到“7个坚持”:即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扶贫同扶智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的积极性。     

  《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要做到三个“进一步”。一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条件,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的特殊困难,着力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各项政策的倾斜力度。二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从10个方面强化各项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举措:即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全力推进就业扶贫,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加强生态扶贫,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强化综合性保障扶贫,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开展扶贫扶志行动。从4个方面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短板:即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大力推进水利扶贫行动,大力实施电力和网络扶贫行动,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和改善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加强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和科技等各个方面的支撑保障,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攻坚。

   调整攻坚打法,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

   欧青平指出,根据建档立卡的数据分析,未来三年要脱贫的300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分别超过40%、14%,65岁以上的老年人比例超过16%。随着脱贫攻坚的不断深入,这些特殊贫困群体的比例还会越来越高。针对这些特殊贫困群体,开发式扶贫难以发挥作用,必须调整攻坚打法,从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转变,这也是这次《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的要求。

   为了做好综合性保障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一是加强养老保障。包括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地方政府按规定为他们代缴养老保险费;二是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保障范围。三是保障住房安全,特别是通过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措施解决贫困群体的住房安全问题。四是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既要健全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方法,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也要加强农村建档立卡工作和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这两项工作的相互衔接。五是保障义务教育。特别是加大控辍保学的工作力度,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通过这些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贫困地区的特殊贫困人群完全实现兜底,得到保障。

   严格执行现行脱贫标准

   针对一些地方在扶贫工作中盲目拔高扶贫标准的问题,韩俊强调,《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即今后3年,要把脱贫攻坚工作聚焦到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上来,确保靶心不变、焦点不散。

   韩俊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对群众的承诺必须坚持现行标准,做到言出必行、言而有信。按照党中央确定的脱贫目标,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不能降低扶贫标准,打折扣搞变通,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此外,一些地方很多部门和行业都借脱贫攻坚提一些考核要求,搭车任务很多。这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指标,予以剔除或不作为硬性指标。

  遏制形式主义,给基层更多的时间研究解决问题

  针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评比多”“填表多”等问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经从四个方面采取强有力措施。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央明确2018年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精简考评检查,减少填表报数作为治理的重要内容。二是明确提出了两个“不”的要求。除每年根据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以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除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外,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不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三是指导地方精简考核评估。严禁各地多头考核、层层考核、搭车考核,原则上每年对县的考核不超过两次。四是加强信息共享,通过技术手段减少基层负担。

  《指导意见》对切实解决基层频于迎评迎检的问题也作出了安排,针对各地反映的考核评估、督查检查过于频繁问题,初步考虑从明年开始对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结束以后,中央向地方反馈考核结果,并在一定时间内暂停各级、各类考核评估督查检查活动,让地方特别是基层有充足的时间研究问题、查找原因、改进工作。通过这些措施有效遏制形式主义的泛滥,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承担起帮扶责任、承担好帮扶工作。

   做好贫困地区产销对接,确保贫困户产出的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

   针对贫困地区好产品卖不出去、卖不出好价钱的问题,韩俊表示,抓产业扶贫不能只抓生产不抓市场,要生产、市场两手抓,也就是说生产、技术、资金服务都要跟上,市场营销服务也要跟上。《指导意见》对加强产销衔接也作了明确政策部署。从各地实践来看,加强产销衔接关键是要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要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合同购销关系,形成市场带动,确保贫困户产出来的东西有人收,能够卖得出。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农超对接,加快实施快递下乡工程,供销、邮政、电商企业服务网点要加快向贫困地区覆盖,为贫困地区农产品出村进城创造条件。大力推广以购代捐的新扶贫模式。加快贫困地区贮藏、保鲜、烘干、加工、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价值链,为农产品销售创造更好条件。

    杜绝“等、靠、要”思想,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在回答记者关于“贫困地区群众争当贫困户”的问题时,韩俊指出,经过这两年的摸索,采取各种措施,现在不符合条件想争当贫困户,越来越困难。这次《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抓紧完善扶贫开发的大数据平台,强化政府各部门信息的有效对接。通过扶贫信息共享,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

    韩俊指出,《指导意见》强调要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双手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真正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扶贫扶智行动,治贫要先治愚、治贫必须治懒。二是要改进扶贫方式,扶贫项目要让贫困群众多参与,动员贫困群众更多的投工投劳、多劳多得,不能提倡不劳而获。三要让贫困群众有发展产业、稳定就业的技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要把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的人列入失信名单,加大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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