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内蒙古维多利摩尔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火车西站分店设置店招牌匾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3-04-1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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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

新中办批[2023]38号

内蒙古维多利摩尔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火车西站分店:

你公司关于设置店招牌匾的申请获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实际,经现场勘测,同意你店(公司)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东街8号维众针纺城北门设置店招牌匾。设置位置为本店门脸一层门头横梁位置,规格12米×2.2米,必须与相邻牌匾衔接整齐,不得超高超宽设置。

二、牌匾内容为家家悦超市,广告内容不准书写其他宣传字画等内容,且书写排列规范。

三、牌匾采用铝塑(扣)板底,发光字材料(或亚克力灯箱材料)制作,要做到白天美化、夜间亮化,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

四、牌匾的设置必须安全牢固。如因设置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或纠纷矛盾,责任由你店(公司)自负。

五、该牌匾为临时设置。如遇城市统一规划建设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需进行整改或拆除时,你店(公司)应主动配合,无条件自行整改或拆除。


新城区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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