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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
——2023年1月6日在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新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俊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新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各位政协委员和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新城区人民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受理各类案件21352件,审执结18750件,结案率87.81%,法官人均结案数361件,较全市法院平均数高出115件。
一、立足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司法担当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探索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重大案件处理机制,推进房地产类案件专业化审判,支持、保障相关部门防范应对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办理涉恒大集团系列案件453件。紧盯“问题楼盘”,注重裁判结果与政府处置方案的衔接,推动解决辖区房地产遗留问题,配合区政府稳妥推进荣斌房地产“公园壹号”项目等一批群体访案件办理。依靠党委政法委,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部门等协调联动,扎实推进内蒙古自治区首例涉P2P的“钱道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赃挽损工作。开展涉法涉诉事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稳控重点人员32名,化解案件28件,做到信访案件清仓见底。
全力服务辖区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设立金融审判团队,审结金融借款、证券、担保等案件1669件,同比上升42%。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建立全市首家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诉源治理工作站,调解纠纷54件。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引导各方主体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成为全市区域范围内唯一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8件,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公开开庭审理并全程直播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法院知识产权第一案,4万人次在线观看,达到良好普法效果。妥善调处涉“双减”纠纷97件,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重点,加强企业司法权益保护,推出32条务实举措。开通涉企诉讼“绿色直通车”,受理案件7485件,涉企案件实现立、审、执全流程提速。在受理涉及市场活动的行政案件后,向企业进行风险提示的同时,积极促进行政机关简化审批流程、规范标准,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充分释放破产制度效能,促进府院联动常态化,推动《新城区人民政府 新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落地见效。首创“助企纾困圆桌会”,完善企业市场化救治和退出机制,实现“当救则救,当清则清”。畅通与辖区企业的沟通联系渠道,针对市场主体需求,修改和制定9项具体制度,重塑企业对法院工作的信心。
二、立足审判职能,在捍卫公平正义中彰显司法权威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绘就平安底色。牢固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54件,审结396件。始终保持对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盗窃等案件68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打财断血”,执行到位涉黑恶案款76.16万元,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探索建立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审判模式,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件33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受理自诉案件7件,依法驳回起诉5件,准予撤诉2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偶犯、初犯、未成年犯罪等81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86.47%。完善刑事诉讼与监察程序衔接机制,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
打击涉众经济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加大对“杀猪盘”“职业刷单”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37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拍摄发布《小孟法官说刑事》系列短视频12期,累计播放237万次,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贯彻落实自治区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协同办案的部署要求,立足刑事审判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试运行工作,通过平台立案90件,审结65件。
支持监督依法行政,筑牢法治基石。以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蓄劲添力,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79件,审结105件,另审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85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10次,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妥善审结李某等人诉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等案,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落实行政机关败诉“一案一反馈”机制,向败诉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份,以第三方视角督促行政机关遵循法治化导向,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探索行政诉讼中一并解决民事争议,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工伤认定、养老保障、征拆补偿等方面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三、立足为民司法,在维护群众利益中彰显司法温度
高质量织密民生司法保障网。准确适用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742件,审结12067件。组建金融、家事、交通、知产、房地产等领域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将同类案件集中审理,实现法官由“全科医生”向“专科医生”的角色转变。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保案件383件。审结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等案件1726件,让群众“住有所居”。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揭牌成立全市首个以法官个人名义命名的工作室——“赵婧工作室”,审结婚姻、继承、抚养等家事纠纷448件,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份。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4份,迎接全国妇联、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妇联等多家单位现场调研指导并获得高度评价。赵婧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成为自治区法院系统一张靓丽名片。
高站位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引进17家第三方调解机构,将60余名退休法官、检察官、社区工作者等纳入调解员名册,增设老兵调解室,形成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合力,在诉前调解案件9881件,调解成功2493件,司法确认1454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在辖区“一镇八办一园区”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形成基层治理单位全覆盖。建立巡回指导法官制度,对接基层解纷力量,以多元治理促进社会共治,实现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将区级、镇(街道)、乡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与法院诉前调解、审判工作有机衔接,逐步构建起新城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五道防线”,擦亮多元解纷新城品牌。
高效率持续攻坚破解执行难。被确定为全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示范单位,全面推行分段式执行工作模式,系统整合办案力量,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受理执行案件6669件,执结5882件,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到位标的2.6亿元,累计发放执行案款2.5亿元。开展“雷霆执行月”、“秋高气肃”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等集中执行活动4场,限制消费7061人次,腾退房屋37套,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铁腕执行的强大力量。推动司法拍卖模式革新,在全区率先开展“法拍贷”业务,在淘宝等平台完成司法网拍135起,加速执行财产的处置和变现。统筹线上线下查控、结案归档等事务性工作,有效解决办案周期长、执行程序混乱等问题,结案平均用时同比下降36.05天。落实善意文明执行,执行和解案件255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7.28万元。
高标准打造普法宣传新阵地。聚焦审判执行一线,第一时间捕捉和挖掘法院的好故事、好举措、好成果,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先后推出韩宇、高飞宇等英模典型,助力打造家事少年审判“赵婧工作室”、金牌调解员等先进集体和人物,发挥“明星”优势和品牌效应,弘扬司法正能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发适合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课程,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实际,加强以案说法,积极宣传典型案例,2022年以来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335篇。精心构建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矩阵,与内蒙古电视台开展案件常态化直播合作,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多次在自治区法院、自治区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名列前茅,法院工作社会评价持续向好。
四、立足司法改革,在深化机制创新中彰显司法效能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上下功夫,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将1392件重大疑难复杂、涉群体性纠纷案件纳入监管平台,确保院庭长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可追溯。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带头办案数占案件办理总量的45%。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制度,努力消除“同案不同判”现象。持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明确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为稳步提升审判质效提供有力保障。积极稳妥推进员额法官递补工作,经过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等环节,拟入额员额法官1名,拟递补7名。
弘扬“蒙马”精神着力提升质效。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充分发扬“吃苦耐劳”的韧劲和“一往无前”的干劲,全力开展“蒙马奔腾2022”审判执行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努力奋斗、攻坚克难,审执质效不断提升。加强长期未结案清积力度,健全动态管理台帐,开展“秋风清积”专项行动,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案件118件,两年以上涉企长期未结案全部清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9.33天,同比下降11天。持续巩固繁简分流成果,推动司法供需更加匹配,配齐配强速裁快审团队,用10%的法官力量审理了全院30%的民商事案件。提高小额程序适用率,推广要素式、表格式、令状式裁判文书应用,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
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成科技法庭9个、智慧法庭9个,搭建智慧执行、智能审判辅助、类案智能推送、数字审委会等系统,实现法院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进一步升级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运行辅助立案、网上立案、在线解纷等智能诉讼服务系统,推进诉讼事项“一网通办”,2022年累计网上立案6091件,通过司法协助系统跨域立案6件,网上开庭2323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1.7万余人次,疫情期间实现庭审“不掉线”、诉讼“不打烊”。落实《民事诉讼法》关于电子送达的新规定,累计送达“三书”5982件,其他文书9655件,网上送达累计4.2万人次。大力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应用,通过区块链证据核验技术审理案件56件。
五、立足政治建设,在锻造法院铁军中彰显司法公信
坚持政治为基,始终当好党的路线方针的坚决贯彻者。抓紧抓实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夯实对党忠诚“根基”,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七学七新”活动,开展专题研讨6次、主题讲座2次、宣讲1次,引导干警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伟力、理论内涵和战略考量,不断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多渠道、多维度扩大和提升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两个确立”主题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开展主题党日42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8次。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打造“诉讼服务高效便民‘枫桥经验’绽放新城”最强党支部。开展全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揭榜领题”专项行动等工作,积极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扩展延伸司法服务的广度深度,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在疫情防控中体现责任担当,在今年的2轮新冠疫情中,累计选派476人次全力支持包联社区、隔离酒店、重点区域开展隔离管控、巡逻值守、物资运送、核酸检测等工作,让党旗在防控疫情和维护稳定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坚持廉洁为先,始终当好从严管党治院的忠诚实践者。坚持以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形成制度机制“闭合”系统。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完善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惩处等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新城区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审判执行权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扎实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统筹推进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等专项工作,靶向整治作风突出问题。开展“转变纪律作风年”活动,建立常态化督察机制,专题督察19次,及时发出督察建议并督促限时整改,形成闭环督察模式。对廉政教育馆进行升级改造,组织参观并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6次。严格执行本院《党员干部100条禁令》、《工作人员禁止类行为手册》180条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40条,综合运用党性教育、谈心谈话、案例警示、廉政宣传等方式,教育引导干警切实把党的宗旨和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专业为要,始终当好司法能力建设的积极推动者。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持续落实《新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培养专家型法官,做好本院审判业务带头人推选工作,重点选拔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形成配置合理、新老衔接的人才队伍格局,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调研报告十余篇,参加上级法院开展的专业培训、网络讲堂800余人次。以“文”化“人”聚本凝心,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开展“月度之星”评选、组建法院篮球队、建设职工之家、打造内刊《新城审判》,不断增强法治文化影响力。
坚持人民为本,始终当好推进阳光司法的坚定执行者。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向全国人大代表史玉东、冯艳丽、李翠枝等汇报法院工作情况;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接受代表、委员视察调研23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听证、见证执行、新闻发布会等86人次。办结政协提案2件,与丁香路区域服务中心联合成立政协委员之家,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采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等的意见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9次,办理检察建议24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院长信箱、热线接收并办理来信来电132件,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发布信息5719条,官网累计访问量达360万余次。
各位代表,2022年以来,新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应对疫情防控严峻态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知重负重、苦干实干,全力打好“提质提速提效”的攻坚战,圆满完成繁重审判任务,工作稳中有进。新城区人民法院获评年度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集体,政治部被评为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民事审判第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荣获呼和浩特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称号;17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乌日娜同志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赵婧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成绩来之不易,新城区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广大干警担当作为、敬业奉献的结果,也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相助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依旧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诉源治理工作有待深化。未完全做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跨部门预警联动不足,人、财、物保障机制欠缺,受理案件量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二是信息化办案能力水平存在短板。科技赋能审判质效不明显,网上立案、网上开庭案件占比不高,区块链证据核验技术应用场景不多,在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方面还需下功夫。三是审判执行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一些案件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机械司法、就案办案还时有发生,“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不回避、不遮掩,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院的整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紧扣市委对新城区提出的发展定位,为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养、宜游“五宜城区”、开创新时代首府城区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更高站位,以更强决心赓续红色根基。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准确把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的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立足司法职能落实落细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积极打造学习型法院、创新型党组织,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二是坚持更高目标,以更大作为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区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始终为新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推动科技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水平,加强大青山南坡生态司法保护,助力打造生态之城。
三是坚持更高水平,以更大步伐推进提质增效。切实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坚持科学审判理念,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大力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执行工作“中枢大脑”作用,为团队化办案提供高效的辅助支持。
四是坚持更高标准,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释法说理,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向党委领导下的“齐抓共管”多元化迈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加快建设保合少人民法庭(敕勒川草原旅游法庭),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切实有效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形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法治建设样板。
五是坚持更高要求,以更严管理打造过硬队伍。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紧抓作风建设不打折,持续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等活动。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形成按制度履职、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谋事的良好氛围。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健全完善干警工作考评体系,最大限度激发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各位代表,栉风沐雨秉初心,砥砺奋进续华章。新城区人民法院将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坚如磐石的定力、水滴石穿的毅力、只争朝夕的努力,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P2P(第二页第12行):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为“个人对个人”,又称P2P网络借款,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2.诉源治理(第二页第18行):指诉讼的源头治理,即通过多种治理手段,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减少进入诉讼环节案件数量或有效分流诉讼中的案件。
3.“双减”(第二页第24行):教育领域术语,指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第三页第2行):指自治区党委于2022年2月起在全区政法机关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
5.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第三页第9行):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中,政府主导维稳风险管控与破产企业涉及的有关行政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推进的破产案件一体化处理模式,是目前在破产审判工作中解决企业破产衍生社会问题的一种机制。
6.“助企纾困圆桌会”(第三页第10行):新城区人民法院立足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构建“党政统筹、法院主导、部门联动、镇街协同”的破产处置联动格局而开设的法院与市场主体、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国资公司、金融机构、行业商会的对话论坛。
7.“打财断血”(第三页第20行):指斩断黑恶势力的资金链,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让黑恶势力无以为继。
8.少年法庭(第三页第22行):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推动下设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法庭,
9.刑事自诉案件(第三页第23行):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10.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协同办案(第四页第10行):是全面深化改革政法领域司法制约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指通过搭建省级政法数据中转枢纽,横向贯通政法委、公、检、法、司、监等政法各单位办案系统,纵向连接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行政体系,实现刑事案件跨部门网上办理。
11.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第四页第11行):为推行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协同办案而搭建的信息平台。
12.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第四页第15行):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确定的义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依法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案件。
13.《家庭教育指导令》(第五页第14行):是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的法律文书,责令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以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实施家庭教育。
14.“枫桥经验” (第五页第23行):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
15.“一镇八办一园区”(第六页第1行):指代新城区辖区内的保合少镇、东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东风路街道办事处、锡林北路办事处、迎新路街道办事处、海拉尔路办事处、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和内蒙古国家大学科技园。
16.街镇巡回指导法官(第六页第2行):新城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网格化基层治理框架体系,在新城区辖区成立13个“诉源治理工作站”,各选派4-5名员额法官定点联系,协助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工作。
17.基层解纷力量(第六页第2行):指能够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社区工作者、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志愿者等群体。
18.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第六页第8行):以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为目标,依托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集约化手段,服务和支持执行工作、管理和监督执行案件、指挥和协调执行力量,使执行指挥中心成为兼具综合事务办理、信息交换、繁简分流、指挥调度、信访接待、执行公开、监督考核、决策分析等功能的实体化运作平台。
19.“法拍贷”(第六页第15行):在司法网络拍卖中用于买受人购买拍卖房产而设计的专项金融创新贷款产品。
20.“四类案件”(第七页第14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四类案件”分别为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上级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21.案件繁简分流(第八页第5行):依据一定的标准对受理的案件进行难易划分,进而适用不同的程序进行审理,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达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的目的。
22.小额诉讼程序(第八页第7行):指在民事诉讼中,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0%以下的,可以适用的一种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审理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23.要素式、表格式、令状式裁判文书(第八页第8行):相较于传统裁判文书,通过要素列举、表格展示、高度概括等方式对裁判文书进行简化,使当事人更加直观、明确地看到裁判结果,而法官只需要按照列明的项目进行填空即可实现文书即时生成,从而实现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减轻当事人诉累。
24.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第八页第11行):系“十四五”智慧法院建设目标。
25.科技法庭(第八页第11行):是根据国家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搭建的保障审判活动公开高效进行的系统,提供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庭审直播、点播、案件统计、分案排期、法庭管理等功能,
26.智慧法庭(第八页第11行):在兼容科技法庭功能基础之上,提供本地、远程等多种审理模式,支持线上三方电子质证、无纸化庭审、语音识别、电子签名、文书自动生成等多种功能。
27.跨域立案(第八页第16行):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28.12368诉讼服务热线(第八页第17行):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通用的人民法院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
29.“三书”(第八页第20行):指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30.区块链证据核验(第八页第21行):对基于区块链技术存储的证据进行核验,对比验证电子证据是否被篡改。
31.“七学七新” (第九页第4行):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党组织要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宣传,上好一堂专题党课,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次集中讨论,开展一次集中调研,开展一轮党员承诺践诺、岗位争先活动,办好一批服务群众的好事实事。
32.审判委员会(第十一页第9行):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庭长和资深审判员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33.“执行难”问题(第十二页第11行):是指审判机关的生效判决难于执行,主要体现在查人找物难、应对规避执行难、财产变现难、有效管理难等四个方面。
3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十四页第3行):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市级行政管辖地域的具体体现,是包括理念、制度、体制、布局、方式、能力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正式做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决策。呼和浩特市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城市。
35.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第十四页第9行):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附件
新城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典型案例
1.曹某与某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
2.岑某诉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
3.陈某与某某宾馆劳动争议纠纷案
4.赵某等业主与某置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5.喻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6.王某集资诈骗案
7.冯某夫妇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公司案
8.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某百货批发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9.王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10.王某与尚某民间借贷纠纷诉前调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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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08 16:29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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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
——2023年1月6日在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新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俊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新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各位政协委员和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新城区人民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受理各类案件21352件,审执结18750件,结案率87.81%,法官人均结案数361件,较全市法院平均数高出115件。
一、立足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司法担当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探索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重大案件处理机制,推进房地产类案件专业化审判,支持、保障相关部门防范应对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办理涉恒大集团系列案件453件。紧盯“问题楼盘”,注重裁判结果与政府处置方案的衔接,推动解决辖区房地产遗留问题,配合区政府稳妥推进荣斌房地产“公园壹号”项目等一批群体访案件办理。依靠党委政法委,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部门等协调联动,扎实推进内蒙古自治区首例涉P2P的“钱道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赃挽损工作。开展涉法涉诉事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稳控重点人员32名,化解案件28件,做到信访案件清仓见底。
全力服务辖区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设立金融审判团队,审结金融借款、证券、担保等案件1669件,同比上升42%。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建立全市首家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诉源治理工作站,调解纠纷54件。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引导各方主体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成为全市区域范围内唯一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8件,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公开开庭审理并全程直播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法院知识产权第一案,4万人次在线观看,达到良好普法效果。妥善调处涉“双减”纠纷97件,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重点,加强企业司法权益保护,推出32条务实举措。开通涉企诉讼“绿色直通车”,受理案件7485件,涉企案件实现立、审、执全流程提速。在受理涉及市场活动的行政案件后,向企业进行风险提示的同时,积极促进行政机关简化审批流程、规范标准,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充分释放破产制度效能,促进府院联动常态化,推动《新城区人民政府 新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落地见效。首创“助企纾困圆桌会”,完善企业市场化救治和退出机制,实现“当救则救,当清则清”。畅通与辖区企业的沟通联系渠道,针对市场主体需求,修改和制定9项具体制度,重塑企业对法院工作的信心。
二、立足审判职能,在捍卫公平正义中彰显司法权威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绘就平安底色。牢固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54件,审结396件。始终保持对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盗窃等案件68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打财断血”,执行到位涉黑恶案款76.16万元,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探索建立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审判模式,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件33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受理自诉案件7件,依法驳回起诉5件,准予撤诉2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偶犯、初犯、未成年犯罪等81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86.47%。完善刑事诉讼与监察程序衔接机制,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
打击涉众经济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加大对“杀猪盘”“职业刷单”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37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拍摄发布《小孟法官说刑事》系列短视频12期,累计播放237万次,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贯彻落实自治区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协同办案的部署要求,立足刑事审判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试运行工作,通过平台立案90件,审结65件。
支持监督依法行政,筑牢法治基石。以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蓄劲添力,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79件,审结105件,另审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85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10次,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妥善审结李某等人诉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等案,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落实行政机关败诉“一案一反馈”机制,向败诉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份,以第三方视角督促行政机关遵循法治化导向,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探索行政诉讼中一并解决民事争议,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工伤认定、养老保障、征拆补偿等方面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三、立足为民司法,在维护群众利益中彰显司法温度
高质量织密民生司法保障网。准确适用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742件,审结12067件。组建金融、家事、交通、知产、房地产等领域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将同类案件集中审理,实现法官由“全科医生”向“专科医生”的角色转变。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保案件383件。审结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等案件1726件,让群众“住有所居”。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揭牌成立全市首个以法官个人名义命名的工作室——“赵婧工作室”,审结婚姻、继承、抚养等家事纠纷448件,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份。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4份,迎接全国妇联、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妇联等多家单位现场调研指导并获得高度评价。赵婧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成为自治区法院系统一张靓丽名片。
高站位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引进17家第三方调解机构,将60余名退休法官、检察官、社区工作者等纳入调解员名册,增设老兵调解室,形成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合力,在诉前调解案件9881件,调解成功2493件,司法确认1454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在辖区“一镇八办一园区”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形成基层治理单位全覆盖。建立巡回指导法官制度,对接基层解纷力量,以多元治理促进社会共治,实现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将区级、镇(街道)、乡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与法院诉前调解、审判工作有机衔接,逐步构建起新城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五道防线”,擦亮多元解纷新城品牌。
高效率持续攻坚破解执行难。被确定为全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示范单位,全面推行分段式执行工作模式,系统整合办案力量,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受理执行案件6669件,执结5882件,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到位标的2.6亿元,累计发放执行案款2.5亿元。开展“雷霆执行月”、“秋高气肃”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等集中执行活动4场,限制消费7061人次,腾退房屋37套,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铁腕执行的强大力量。推动司法拍卖模式革新,在全区率先开展“法拍贷”业务,在淘宝等平台完成司法网拍135起,加速执行财产的处置和变现。统筹线上线下查控、结案归档等事务性工作,有效解决办案周期长、执行程序混乱等问题,结案平均用时同比下降36.05天。落实善意文明执行,执行和解案件255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7.28万元。
高标准打造普法宣传新阵地。聚焦审判执行一线,第一时间捕捉和挖掘法院的好故事、好举措、好成果,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先后推出韩宇、高飞宇等英模典型,助力打造家事少年审判“赵婧工作室”、金牌调解员等先进集体和人物,发挥“明星”优势和品牌效应,弘扬司法正能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发适合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课程,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实际,加强以案说法,积极宣传典型案例,2022年以来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335篇。精心构建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矩阵,与内蒙古电视台开展案件常态化直播合作,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多次在自治区法院、自治区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名列前茅,法院工作社会评价持续向好。
四、立足司法改革,在深化机制创新中彰显司法效能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上下功夫,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将1392件重大疑难复杂、涉群体性纠纷案件纳入监管平台,确保院庭长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可追溯。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带头办案数占案件办理总量的45%。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制度,努力消除“同案不同判”现象。持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明确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为稳步提升审判质效提供有力保障。积极稳妥推进员额法官递补工作,经过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等环节,拟入额员额法官1名,拟递补7名。
弘扬“蒙马”精神着力提升质效。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充分发扬“吃苦耐劳”的韧劲和“一往无前”的干劲,全力开展“蒙马奔腾2022”审判执行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努力奋斗、攻坚克难,审执质效不断提升。加强长期未结案清积力度,健全动态管理台帐,开展“秋风清积”专项行动,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案件118件,两年以上涉企长期未结案全部清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9.33天,同比下降11天。持续巩固繁简分流成果,推动司法供需更加匹配,配齐配强速裁快审团队,用10%的法官力量审理了全院30%的民商事案件。提高小额程序适用率,推广要素式、表格式、令状式裁判文书应用,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
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成科技法庭9个、智慧法庭9个,搭建智慧执行、智能审判辅助、类案智能推送、数字审委会等系统,实现法院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进一步升级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运行辅助立案、网上立案、在线解纷等智能诉讼服务系统,推进诉讼事项“一网通办”,2022年累计网上立案6091件,通过司法协助系统跨域立案6件,网上开庭2323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1.7万余人次,疫情期间实现庭审“不掉线”、诉讼“不打烊”。落实《民事诉讼法》关于电子送达的新规定,累计送达“三书”5982件,其他文书9655件,网上送达累计4.2万人次。大力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应用,通过区块链证据核验技术审理案件56件。
五、立足政治建设,在锻造法院铁军中彰显司法公信
坚持政治为基,始终当好党的路线方针的坚决贯彻者。抓紧抓实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夯实对党忠诚“根基”,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七学七新”活动,开展专题研讨6次、主题讲座2次、宣讲1次,引导干警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伟力、理论内涵和战略考量,不断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多渠道、多维度扩大和提升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两个确立”主题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开展主题党日42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8次。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打造“诉讼服务高效便民‘枫桥经验’绽放新城”最强党支部。开展全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揭榜领题”专项行动等工作,积极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扩展延伸司法服务的广度深度,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在疫情防控中体现责任担当,在今年的2轮新冠疫情中,累计选派476人次全力支持包联社区、隔离酒店、重点区域开展隔离管控、巡逻值守、物资运送、核酸检测等工作,让党旗在防控疫情和维护稳定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坚持廉洁为先,始终当好从严管党治院的忠诚实践者。坚持以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形成制度机制“闭合”系统。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完善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惩处等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新城区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审判执行权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扎实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统筹推进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等专项工作,靶向整治作风突出问题。开展“转变纪律作风年”活动,建立常态化督察机制,专题督察19次,及时发出督察建议并督促限时整改,形成闭环督察模式。对廉政教育馆进行升级改造,组织参观并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6次。严格执行本院《党员干部100条禁令》、《工作人员禁止类行为手册》180条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40条,综合运用党性教育、谈心谈话、案例警示、廉政宣传等方式,教育引导干警切实把党的宗旨和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专业为要,始终当好司法能力建设的积极推动者。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持续落实《新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培养专家型法官,做好本院审判业务带头人推选工作,重点选拔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形成配置合理、新老衔接的人才队伍格局,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调研报告十余篇,参加上级法院开展的专业培训、网络讲堂800余人次。以“文”化“人”聚本凝心,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开展“月度之星”评选、组建法院篮球队、建设职工之家、打造内刊《新城审判》,不断增强法治文化影响力。
坚持人民为本,始终当好推进阳光司法的坚定执行者。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向全国人大代表史玉东、冯艳丽、李翠枝等汇报法院工作情况;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接受代表、委员视察调研23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听证、见证执行、新闻发布会等86人次。办结政协提案2件,与丁香路区域服务中心联合成立政协委员之家,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采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等的意见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9次,办理检察建议24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院长信箱、热线接收并办理来信来电132件,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发布信息5719条,官网累计访问量达360万余次。
各位代表,2022年以来,新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应对疫情防控严峻态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知重负重、苦干实干,全力打好“提质提速提效”的攻坚战,圆满完成繁重审判任务,工作稳中有进。新城区人民法院获评年度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集体,政治部被评为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民事审判第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荣获呼和浩特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称号;17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乌日娜同志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赵婧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成绩来之不易,新城区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广大干警担当作为、敬业奉献的结果,也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相助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依旧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诉源治理工作有待深化。未完全做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跨部门预警联动不足,人、财、物保障机制欠缺,受理案件量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二是信息化办案能力水平存在短板。科技赋能审判质效不明显,网上立案、网上开庭案件占比不高,区块链证据核验技术应用场景不多,在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方面还需下功夫。三是审判执行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一些案件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机械司法、就案办案还时有发生,“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不回避、不遮掩,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院的整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紧扣市委对新城区提出的发展定位,为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养、宜游“五宜城区”、开创新时代首府城区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更高站位,以更强决心赓续红色根基。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准确把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的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立足司法职能落实落细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积极打造学习型法院、创新型党组织,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二是坚持更高目标,以更大作为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区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始终为新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推动科技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水平,加强大青山南坡生态司法保护,助力打造生态之城。
三是坚持更高水平,以更大步伐推进提质增效。切实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坚持科学审判理念,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大力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执行工作“中枢大脑”作用,为团队化办案提供高效的辅助支持。
四是坚持更高标准,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释法说理,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向党委领导下的“齐抓共管”多元化迈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加快建设保合少人民法庭(敕勒川草原旅游法庭),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切实有效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形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法治建设样板。
五是坚持更高要求,以更严管理打造过硬队伍。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紧抓作风建设不打折,持续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等活动。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形成按制度履职、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谋事的良好氛围。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健全完善干警工作考评体系,最大限度激发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各位代表,栉风沐雨秉初心,砥砺奋进续华章。新城区人民法院将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坚如磐石的定力、水滴石穿的毅力、只争朝夕的努力,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P2P(第二页第12行):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为“个人对个人”,又称P2P网络借款,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2.诉源治理(第二页第18行):指诉讼的源头治理,即通过多种治理手段,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减少进入诉讼环节案件数量或有效分流诉讼中的案件。
3.“双减”(第二页第24行):教育领域术语,指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第三页第2行):指自治区党委于2022年2月起在全区政法机关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
5.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第三页第9行):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中,政府主导维稳风险管控与破产企业涉及的有关行政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推进的破产案件一体化处理模式,是目前在破产审判工作中解决企业破产衍生社会问题的一种机制。
6.“助企纾困圆桌会”(第三页第10行):新城区人民法院立足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构建“党政统筹、法院主导、部门联动、镇街协同”的破产处置联动格局而开设的法院与市场主体、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国资公司、金融机构、行业商会的对话论坛。
7.“打财断血”(第三页第20行):指斩断黑恶势力的资金链,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让黑恶势力无以为继。
8.少年法庭(第三页第22行):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推动下设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法庭,
9.刑事自诉案件(第三页第23行):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10.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协同办案(第四页第10行):是全面深化改革政法领域司法制约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指通过搭建省级政法数据中转枢纽,横向贯通政法委、公、检、法、司、监等政法各单位办案系统,纵向连接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行政体系,实现刑事案件跨部门网上办理。
11.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第四页第11行):为推行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协同办案而搭建的信息平台。
12.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第四页第15行):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确定的义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依法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案件。
13.《家庭教育指导令》(第五页第14行):是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的法律文书,责令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以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实施家庭教育。
14.“枫桥经验” (第五页第23行):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
15.“一镇八办一园区”(第六页第1行):指代新城区辖区内的保合少镇、东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东风路街道办事处、锡林北路办事处、迎新路街道办事处、海拉尔路办事处、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和内蒙古国家大学科技园。
16.街镇巡回指导法官(第六页第2行):新城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网格化基层治理框架体系,在新城区辖区成立13个“诉源治理工作站”,各选派4-5名员额法官定点联系,协助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工作。
17.基层解纷力量(第六页第2行):指能够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社区工作者、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志愿者等群体。
18.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第六页第8行):以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为目标,依托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集约化手段,服务和支持执行工作、管理和监督执行案件、指挥和协调执行力量,使执行指挥中心成为兼具综合事务办理、信息交换、繁简分流、指挥调度、信访接待、执行公开、监督考核、决策分析等功能的实体化运作平台。
19.“法拍贷”(第六页第15行):在司法网络拍卖中用于买受人购买拍卖房产而设计的专项金融创新贷款产品。
20.“四类案件”(第七页第14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四类案件”分别为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上级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21.案件繁简分流(第八页第5行):依据一定的标准对受理的案件进行难易划分,进而适用不同的程序进行审理,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达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的目的。
22.小额诉讼程序(第八页第7行):指在民事诉讼中,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0%以下的,可以适用的一种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审理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23.要素式、表格式、令状式裁判文书(第八页第8行):相较于传统裁判文书,通过要素列举、表格展示、高度概括等方式对裁判文书进行简化,使当事人更加直观、明确地看到裁判结果,而法官只需要按照列明的项目进行填空即可实现文书即时生成,从而实现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减轻当事人诉累。
24.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第八页第11行):系“十四五”智慧法院建设目标。
25.科技法庭(第八页第11行):是根据国家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搭建的保障审判活动公开高效进行的系统,提供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庭审直播、点播、案件统计、分案排期、法庭管理等功能,
26.智慧法庭(第八页第11行):在兼容科技法庭功能基础之上,提供本地、远程等多种审理模式,支持线上三方电子质证、无纸化庭审、语音识别、电子签名、文书自动生成等多种功能。
27.跨域立案(第八页第16行):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28.12368诉讼服务热线(第八页第17行):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通用的人民法院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
29.“三书”(第八页第20行):指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30.区块链证据核验(第八页第21行):对基于区块链技术存储的证据进行核验,对比验证电子证据是否被篡改。
31.“七学七新” (第九页第4行):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党组织要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宣传,上好一堂专题党课,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次集中讨论,开展一次集中调研,开展一轮党员承诺践诺、岗位争先活动,办好一批服务群众的好事实事。
32.审判委员会(第十一页第9行):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庭长和资深审判员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33.“执行难”问题(第十二页第11行):是指审判机关的生效判决难于执行,主要体现在查人找物难、应对规避执行难、财产变现难、有效管理难等四个方面。
3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十四页第3行):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市级行政管辖地域的具体体现,是包括理念、制度、体制、布局、方式、能力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正式做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决策。呼和浩特市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城市。
35.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第十四页第9行):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附件
新城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典型案例
1.曹某与某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
2.岑某诉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
3.陈某与某某宾馆劳动争议纠纷案
4.赵某等业主与某置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5.喻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6.王某集资诈骗案
7.冯某夫妇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公司案
8.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某百货批发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9.王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10.王某与尚某民间借贷纠纷诉前调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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