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委
人大 人大
政府 政府
政协 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登录 / 注册
长辈版
暖心专区
无障碍模式
集约化站群 集约化站群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蒙古文版蒙古文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退出长辈版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日历 - 便民信息 - 考试培训
这一考试,9月23日起报名!
发布时间:2024-09-07 09:55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融媒体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公告

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考核)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9月23日开始。本次考试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及兴安盟设立考区。考生在报考时,依照自愿的原则选择考区,并认真核对所选课程,缴费成功后不可以再变更所选课程和考区。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网上报名、选课、缴费时间:9月23日9时—9月27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报考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公安管理学(专升本)”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对象为“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不接收社会考生报考,自治区公安厅将提前组织预报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报名报考。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在籍考生(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课、缴费即可。2023年下半年(含)后没有报考过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请在报名报考系统中进行注册后再选课、缴费。
  (二)首次报考考生(新考生)要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要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考生完成信息采集后,根据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报考系统,选择本次参加考试的考区及考试课程,并缴费。
  (三)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的所有新考生在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进行网上注册(预报名);9月23日9时—9月27日17时,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后选课、缴费。
  (四)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考核报名
  考生在通过一门及以上笔试课程后方可报名实践课程,每次报名,最多可选择4门实践课程。9月23日9时— 9月27日17时,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按提示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要主动与主考学校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及时参加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为推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发展,改革完善自学考试评价体系,我区从今年下半年起开展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及“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项试点工作。我区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均可按照有关规定,自愿报名参加“过程性考核”或“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有意向参加试点项目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咨询具体报名事宜。不参加试点项目的考生仍按照原考试模式进行报名、考试。
  (二)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申请毕业时,要求考生取得医学类专科(或以上)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其他专科(或以上)专业在校或毕业生不得报考护理学(专升本)专业。
  (三)“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已停止接收新考生,课程安排、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等工作,截止到2025年下半年,请已经报考的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考试计划,尽快完成学业。
  (四)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毕业需求,允许已完成主考学校(吉林大学除外)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考核的2016年之前的在籍考生,按照规定报考本次考试,过渡期专业的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截止到2024年下半年。
  (五)下半年自学考试将于10月26日—10月27日进行,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报名报考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认真阅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告》,按照要求完成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编辑:秋月丨初审:施少宇丨复审:李捷 魏小龙丨终审:张静
附件: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打印 保存
分享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新城区政府机构
其他组织机构
  1. 新城区人大
  2. 新城区政协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
  1. 土左旗
  2. 托克托县
  3. 和林县
  4. 清水河县
  5. 武川县
  6. 回民区
  7. 玉泉区
  8. 赛罕区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09004058号-3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积分查询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E-mail:xcwl605@163.com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471-6218605  
大美新城

新城发布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云上新城APP

无障碍模式 长者模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日历 - 便民信息 - 考试培训

这一考试,9月23日起报名!

发布日期:2024-09-07 09:5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公告

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考核)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9月23日开始。本次考试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及兴安盟设立考区。考生在报考时,依照自愿的原则选择考区,并认真核对所选课程,缴费成功后不可以再变更所选课程和考区。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网上报名、选课、缴费时间:9月23日9时—9月27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报考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公安管理学(专升本)”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对象为“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不接收社会考生报考,自治区公安厅将提前组织预报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报名报考。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在籍考生(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课、缴费即可。2023年下半年(含)后没有报考过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请在报名报考系统中进行注册后再选课、缴费。
  (二)首次报考考生(新考生)要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要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考生完成信息采集后,根据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报考系统,选择本次参加考试的考区及考试课程,并缴费。
  (三)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的所有新考生在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进行网上注册(预报名);9月23日9时—9月27日17时,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后选课、缴费。
  (四)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考核报名
  考生在通过一门及以上笔试课程后方可报名实践课程,每次报名,最多可选择4门实践课程。9月23日9时— 9月27日17时,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按提示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要主动与主考学校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及时参加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为推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发展,改革完善自学考试评价体系,我区从今年下半年起开展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及“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项试点工作。我区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均可按照有关规定,自愿报名参加“过程性考核”或“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有意向参加试点项目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咨询具体报名事宜。不参加试点项目的考生仍按照原考试模式进行报名、考试。
  (二)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申请毕业时,要求考生取得医学类专科(或以上)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其他专科(或以上)专业在校或毕业生不得报考护理学(专升本)专业。
  (三)“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已停止接收新考生,课程安排、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等工作,截止到2025年下半年,请已经报考的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考试计划,尽快完成学业。
  (四)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毕业需求,允许已完成主考学校(吉林大学除外)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考核的2016年之前的在籍考生,按照规定报考本次考试,过渡期专业的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截止到2024年下半年。
  (五)下半年自学考试将于10月26日—10月27日进行,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报名报考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认真阅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告》,按照要求完成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编辑:秋月丨初审:施少宇丨复审:李捷 魏小龙丨终审:张静
附件: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058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党政机关 政府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