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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发布时间:2026-08-10 11:23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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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扫黑办发布

《关于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从即日起至2027年7月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

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黑恶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清朗网络空间,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即日起至2027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软暴力催收类。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二)恶意索赔类。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舆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四)务工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五)碰瓷敲诈类。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六)强迫消费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或服务。

(七)色情敲诈类。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八)裸聊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九)网络套路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十)网络暴力类。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以及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参与上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2026年8月6日至2027年7月31日,工作时间9:00-11:30,下午15:00-17:30。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1-6699290/6699790

举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2号侦查大厦市局扫黑办901室

新城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471-5987629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回民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471-3821020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51号回民区公安分局205室

玉泉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471-6603144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范家营路北口玉泉区公安分局504室

赛罕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471-5277117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41号赛罕区公安分局401室

开发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471-4615110/6321725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通路开发区公安分局1006室

土默特左旗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1-8152876

举报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土默特左旗公安局204室

托克托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1-8566110

举报地址: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1号托克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和林格尔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1-7195400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和林格尔县公安局213室

清水河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1-7915110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滨河路清水河县公安局

武川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1-8895874

举报地址:武川县可镇迎宾路9号武川县公安局扫黑办

轨道公交分局

举报电话:0471-2902824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坝堰村地铁白塔停车场轨道公交分局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6年8月6日      


来源:青橙融媒综合


编辑:秋月丨初审:施少宇丨复审:李捷 赵维禄丨终审:田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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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发布日期:2026-08-10 11:23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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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扫黑办发布

《关于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从即日起至2027年7月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

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黑恶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清朗网络空间,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即日起至2027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软暴力催收类。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二)恶意索赔类。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舆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四)务工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五)碰瓷敲诈类。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六)强迫消费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或服务。

(七)色情敲诈类。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八)裸聊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九)网络套路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十)网络暴力类。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以及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参与上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2026年8月6日至2027年7月31日,工作时间9:00-11:30,下午15:00-17:30。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1-6699290/6699790

举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2号侦查大厦市局扫黑办901室

新城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471-5987629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回民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471-3821020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51号回民区公安分局205室

玉泉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471-6603144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范家营路北口玉泉区公安分局504室

赛罕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471-5277117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41号赛罕区公安分局401室

开发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471-4615110/6321725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通路开发区公安分局1006室

土默特左旗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1-8152876

举报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土默特左旗公安局204室

托克托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1-8566110

举报地址: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1号托克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和林格尔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1-7195400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和林格尔县公安局213室

清水河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1-7915110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滨河路清水河县公安局

武川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1-8895874

举报地址:武川县可镇迎宾路9号武川县公安局扫黑办

轨道公交分局

举报电话:0471-29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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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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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秋月丨初审:施少宇丨复审:李捷 赵维禄丨终审:田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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