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工作中心,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坚持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问题,坚持“治已病、防未病”,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聚焦法治建设,促进依法审计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新城区审计局党组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要求,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要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责任,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着力点,形成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把法治建设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要问题,推进年度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组织领导,坚持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小组,统筹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
(二)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科学编制计划。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审计项目计划。年初,依法依规、科学编制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上报区委审计委员会审批后组织实施,确保年度审计项目相互衔接,有序推进。
二是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持续强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持续强化财政审计,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强化民生项目审计,保障和改善民生;探索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三是抓好审计整改。认真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积极部署审计整改督促工作,要求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实行对账销号机制,并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指导,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把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与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改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常态化抓好审计整改的同时,对近年来上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本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以审计整改促进审计成效,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助力法治建设。
(三)专注提质增效,确保审计质量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审计工作质量“一把手”责任,将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生命线”常抓不懈。经常深入审计现场靠前指挥,及时掌握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对每个审计项目以及业务质量上发现的共性问题都亲自主持业务会审议,推动强化质量控制。
二是狠抓审计质量。根据《呼和浩特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方案,强化审计业务和法规审理对审计报告、结果报告、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等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在审计项目档案归档前开展对照自查,通报发现问题,查漏补缺抓整改。以推进全面落实依法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行为为目标,积极迎接上级机关组织开展的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围绕审计质量控制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促进依法审计。
二、普法多措并举,营造学法氛围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领导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和专题学习会等及时组织局党组和全局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新修订《审计法》等。结合党的二十大,推动学习成效进一步提升,促进审计队伍进一步强化审计法治思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审计法律法规。突出政治引领,组织局党组和全局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通过领导领学,动员各股室自学、派出审计组现场研学、全体干部收看专题讲学等方式学习新修订《审计法》,实现“以学促审”“以审促学”的“双促”效果,进一步提升审计法治建设能力。以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两周集中整训活动为契机,把审计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全体审计人员重点学习内容,引导审计人员运用所学法治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强化法治思维应用,提高解决实际审计问题的能力。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局党组会和全体审计人员大会讲法述法,开展内部研讨交流和业务培训,宣传普及审计和财经法律法规,利用局学习工作群等宣传阵地加强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实行“边审计边普法”,将普法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普法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会、结果反馈会督促整改等时机,向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广泛开展新修订《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将普法与审计法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各单位部门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增强其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审计工作和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
三、筑牢法治意识,落实依法行政
一是强化意识能力提升。通过加强自身学习和外部助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坚持把严格党内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保证,严格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和程序,提高决策水平,执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果类文书,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定,避免审计处理、处罚中的随意性,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对其他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提交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进行审定,审计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高。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受区政府委托,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按规定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依托审计进点会和《审计通知书》,向被审计单位及审计对象宣传告知审计机关的权限、纪律、受理举报和接受监督途径,拓宽行政相对人意见反馈和诉求渠道,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等紧密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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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10 10:17点击量:
来源:审计局
2022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工作中心,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坚持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问题,坚持“治已病、防未病”,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聚焦法治建设,促进依法审计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新城区审计局党组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要求,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要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责任,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着力点,形成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把法治建设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要问题,推进年度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组织领导,坚持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小组,统筹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
(二)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科学编制计划。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审计项目计划。年初,依法依规、科学编制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上报区委审计委员会审批后组织实施,确保年度审计项目相互衔接,有序推进。
二是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持续强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持续强化财政审计,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强化民生项目审计,保障和改善民生;探索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三是抓好审计整改。认真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积极部署审计整改督促工作,要求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实行对账销号机制,并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指导,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把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与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改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常态化抓好审计整改的同时,对近年来上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本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以审计整改促进审计成效,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助力法治建设。
(三)专注提质增效,确保审计质量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审计工作质量“一把手”责任,将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生命线”常抓不懈。经常深入审计现场靠前指挥,及时掌握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对每个审计项目以及业务质量上发现的共性问题都亲自主持业务会审议,推动强化质量控制。
二是狠抓审计质量。根据《呼和浩特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方案,强化审计业务和法规审理对审计报告、结果报告、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等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在审计项目档案归档前开展对照自查,通报发现问题,查漏补缺抓整改。以推进全面落实依法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行为为目标,积极迎接上级机关组织开展的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围绕审计质量控制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促进依法审计。
二、普法多措并举,营造学法氛围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领导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和专题学习会等及时组织局党组和全局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新修订《审计法》等。结合党的二十大,推动学习成效进一步提升,促进审计队伍进一步强化审计法治思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审计法律法规。突出政治引领,组织局党组和全局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通过领导领学,动员各股室自学、派出审计组现场研学、全体干部收看专题讲学等方式学习新修订《审计法》,实现“以学促审”“以审促学”的“双促”效果,进一步提升审计法治建设能力。以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两周集中整训活动为契机,把审计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全体审计人员重点学习内容,引导审计人员运用所学法治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强化法治思维应用,提高解决实际审计问题的能力。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局党组会和全体审计人员大会讲法述法,开展内部研讨交流和业务培训,宣传普及审计和财经法律法规,利用局学习工作群等宣传阵地加强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实行“边审计边普法”,将普法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普法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会、结果反馈会督促整改等时机,向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广泛开展新修订《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将普法与审计法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各单位部门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增强其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审计工作和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
三、筑牢法治意识,落实依法行政
一是强化意识能力提升。通过加强自身学习和外部助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坚持把严格党内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保证,严格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和程序,提高决策水平,执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果类文书,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定,避免审计处理、处罚中的随意性,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对其他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提交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进行审定,审计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高。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受区政府委托,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按规定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依托审计进点会和《审计通知书》,向被审计单位及审计对象宣传告知审计机关的权限、纪律、受理举报和接受监督途径,拓宽行政相对人意见反馈和诉求渠道,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等紧密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