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街街道办事处是新城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自治区、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完成自治区、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做好街道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繁荣社区经济。
(三)负责研究制定辖区经济社会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做好辖区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向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布置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的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四)负责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劳动保障等社会保障工作。
(五)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六)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七)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文电、信息、调研、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人事、财务、三务公开、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接诉即办、国防安全等工作。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做好参与和建议工作。做好各类印章和介绍信、各类凭证的管理和使用。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群团、文化体育等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工作。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并提供有关工作指导和业务咨询。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
承担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
(四)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建设办公室
贯彻新发展理念负责经济发展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承担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投资促进、营商环境建设、产业规划发展等工作;负责街道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待业、失业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教育和技术培训,做好劳动就业工作。完善社会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做好民政、教育、科技、统计等工作。协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社区服务网点的关系,为居民和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有关服务项目。负责社区建设工作,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优抚帮扶、社会福利、残疾人保障和老龄等工作。
办公地址:新城区东库街明秀巷中段路东
邮编:01001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327056
负责人:李奇
三、二级事业单位
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党员群众服务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新城区东库街明秀巷中段路东
邮编:01001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327056
负责人:汪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