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新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是新城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新城区本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制定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新城区“放管服”改革整体推进工作,并承担区“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和公布工作。

(四)负责承办集中到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履行审批职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实地勘验,负责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评审、论证和听证等工作。负责需经上级部门审批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指导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事项集中办理。负责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负责进驻大厅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进驻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

(六)承担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网上审批和服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负责政务服务与网上审批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行。

(七)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按照审批和监督有效分离的原则,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相关划转事项的审批,各主管部门负责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财务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局所有会议室管理及会议安排。负责局工青妇工作。负责局公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本局及政务大厅安全检查、巡视检查工作,指导、协调物业做好保洁、保安和进出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大楼水电维护和职工餐厅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清查。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督查、三务公开工作。负责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思想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负责党组和党支部公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党组及党支部工作活动的开展。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和干部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出国(境)人员审核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局工作人员的心理辅导。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全局和大厅进驻单位的网络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的效能督查、电子监察、综合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政务大厅服务对象的投诉处置工作。负责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负责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负责督查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级窗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  准化、规范化执行情况,提升全区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负责对本局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负责政策法规研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听证、复议、诉讼、赔偿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普法学习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负责集中审批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综合。负责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进和深化。负责审批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业务体系的指导、协调、培训。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跟踪督办,协调解决事项办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提出本局贯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措施及建议。负责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负责咨询、导引工作。负责非即办类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批准证照的一口送达工作。负责受理办事申请,一次告知申请资料。负责申报材料的审验、交办、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具有并联审批性质的重要改革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承办投资建设类的行政审批事项勘验环节全过程的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整改验收的组织和协调。优化改进勘验相关规程。负责对勘验文书档案管理及政务平台电子化数据勘验账户日常管理和勘验现场影像、签字文书等数据库模式管理。负责统筹安排自行勘验、联合勘验及专家组勘验评审。负责制定勘验科相关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负责提出勘验、评审意见。

负责以下行政审批相关事项: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停车场设置经营审批(30个车位以内,900平方米以下);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用地进行宣传、庆典、节庆、商业体育活动的行政许可;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审核;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发布、悬挂、张贴审批;对公共停车场经营者的备案工作;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粮油仓储单位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骨灰墙审批,公墓审核;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婚姻登记;慈善组织认定;基金会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备案;社会团体印章和银行账户备案;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普通工业项目及一般性技术改造工业项目备案;煤炭经营企业备案;对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许可;渔业船员证核发;水域滩涂养殖;渔业捕捞许可;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和水产苗种场资格认证;渔业船舶检验签证;农药经营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兽药经营许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临时牌证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发放;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农村集体经济修建水库的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非防洪活动(不含河道采砂)批准;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取水许可;取水权有偿转让批准;河道采砂许可;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船舶登记许可;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核发;对船舶名称的核准;新增普通货船运力备案;对执业兽医的注册备案;乡村兽医登记;对执业助理兽医的备案;渔业船舶登记;放射诊疗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卫生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三孩及三孩以上再生育审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护士执业证书核发;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许可;营业性演出审批;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审批;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审批;娱乐场所的设立、变更;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变更许可;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和变更审查;体育社会团体申请成立和变更审查;举办体育竞赛活动的许可;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的授予(三级);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备案;对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的备案;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备案;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适龄儿童、少年因故要延缓、免于、中断义务教育学业审批;校车使用许可;民办学校设置审批;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学籍、教学管理制度的备案。审核、上报需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

拟订全区有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承担全区推进“放管服”改革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推进基础清单标准化建设,承担区本级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清理和公布工作。

办公地址:新城区泰和北街左右城小区南门新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邮编:010050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617

负责人:闫  龙


三、二级单位

(一)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区本级政务大厅正常运行的服务保障工作,为行政审批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负责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各项服务。

(三)提出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建议。

(四)负责协调服务对象的投诉或质询等事项。

(五)协助局机关开展区本级政务大厅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工作,并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化服务。

(六)负责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按照“五个三”建设要求,组织实施好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设、党的组织覆盖、党的政策宣传、信息平台建设、党群活动开展等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平台。

(七)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楼内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楼内物业管理、值班安排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和后勤工作。

(二)网络建设股

承担中心计算机机房、内外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监控系统、LED屏及电子办公设备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考评协查股

承担对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辅助工作;负责各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月度、年度考核评价的辅助工作;负责中心的日常考核及监控的辅助工作、评价器的使用管理;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四)帮办代办股

无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实施帮办服务(涉及区政务服务大厅内业务)。提供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等重点领域部门代办帮办服务。

办公地址:新城区泰和北街左右城小区南门

邮编:010050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368

负责人:周  娟


(二)新城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主要职责

1.承担婚姻登记的行政辅助职能。

2.承担补发婚姻登记证件的行政辅助职能。

3.承担辖区内婚姻登记档案的行政辅助职能。

4.宣传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5.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新城区泰和北街左右城小区南门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010050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423

负责人:刘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