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是新城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新城区文物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新城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事业、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新城区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新城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新城区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建设。
(三)管理新城区社会文化事业,拟定新城区社会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城区图书、文化事业。
(四)管理新城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新城区文化活动
(五)组织实施新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拟定新城区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新城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出版物经营(零售)活动进行监管。
(七)拟定新城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新城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八)拟定新城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对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九)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承办新城区重大体育比赛,主办综合性体育比赛。
(十)研究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区旅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规划开发。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十二)加强旅游综合协调、应急救援保障职责。
(十三)研究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十四)参与全区旅游企业、事业单位的行业管理,全区旅游市场的执法工作,负责辖区旅行社经营业务资格申报备案,协调辖区宾馆饭店的星级申报和景区、景点的级别申报,监督、检查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和规范。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十五)负责新城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十六)推进新城区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扶助农村牧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对新城区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进行监管;对新城区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十八)负责新城区文物普查、保护、修缮等工作。
(十九)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开展对外交流及宣传工作;负责内外联络、协调、会议组织、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发展资金的申报、监督检查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实施情况;组织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局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北街星火巷20号
邮编:010000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961946
负责人:兰建军
三、二级单位
(一)文体旅游广电事业发展中心
为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主要职责:
1、负责街道及其他社会体育工作,完成新城区体育健身设施维修工作。
2、参与自治区、市群众体育综合运动会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区运动会及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
3、会同新城区教育局开展学校体育活动;负责农村体育、老年人体育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协助各群众体育单项协会工作。
4、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体育产业统计和体育场地普查的辅助工作。
5、开展全民健身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举办各类体育运动健身知识和技能培训,普及科学的体育健身知识。
6、 组织开展各类人群健身活动、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
7、协助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对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保证其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服务。
8、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
9、负责A级景区(景点)、星级农家乐等旅游企业上报工作。
10、负责新城区行政村户户通,村村响设备的安装,维护工作。
11、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北街星火巷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5153725
负责人:张丽娟
(二)文物保护中心
为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辖区内文物征集、收藏、保护工作,为辖区内各文博单位文物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2、对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等进行研究保护,配合参与辖区内文物遗址考古、勘探、调查工作。
3、对辖区内各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勘探、考察并提供技术支撑。
4、协助开展对个人和集体的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的鉴定、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5、协助开展辖区内各级文保单位的维护、修缮、“四有”、申报辅助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撑;对损毁文物抢救保护措施提出意见;上报涉及文物安全等方面的建设项目。
6、完成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北街星火巷20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1-3982328
负责人:马永乐
(三)文化馆
为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为文化活动提供策划和专业技术支持。
2、为文化活动、文艺作品、文化阵地意识形态进行把关。
3、全面实行文化馆免费开放,保证文化馆免费开放时间和项目达标。
4、为基层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和运行工作提供服务。
5、为新城区文化馆分管文化工作提供服务。
6、组织文艺作品的创作及展示。
7、收集、整理、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开展传承保护工作。
8、开展各类主题性文化活动。
9、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10、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北街星火巷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1-3982368
负责人:马亚萍
(四)图书馆
为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保存文献信息资源,传承人类和地方文化遗产,传递信息,传播知识。
2、做好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
3、做好读者证办理和图书借还、阅览等各项读者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普法宣传、公益性培训等活动。
5、参与、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读书活动。
6、完成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北街星火巷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67726
负责人:徐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