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新城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有关政策、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据卫生计生法规、标准,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传染病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等实行监测。

(四)负责管理区属及驻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负责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六)承办市卫生健康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1、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协调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2、党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行业系统党建工作,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密、信访、共青团、工会、离退休、妇联、扶贫、民族统战、双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3、人事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4、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5、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开展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6、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7、干部保健工作。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综合业务室

1、规划发展与信息工作。承担健康呼和浩特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2、法规工作。落实和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3、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4、科技教育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三)医养与家庭发展股

1、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政策,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2、妇幼健康工作。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四)爱卫、疾病预防股

1、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2、职业健康工作。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预警工作。

4、爱卫工作。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卫生单位活动。开展除四害达标活动。

(五)蒙中医药与医政医管股

1、医政医管工作。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2、蒙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和临床用药的管理、评价,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改革发展和能力提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机构蒙医药中医药服务。

3、蒙中医药传承发展工作。负责蒙中医药管理综合办公、规划财务、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文化建设、新闻宣传、健康促进及信息化建设、蒙医药中医药理论、医术和药物的发掘、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蒙医药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完善蒙医药标准体系,促进蒙医药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和蒙医药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管理蒙医药中医药相关社会组织。

4、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5、综合监督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区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6、药物政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东配楼4楼

邮编:010050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0130—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526

负责人::胡燕

三、二级单位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机构职能职责:

1、承担辖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

2、对影响人群生存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等卫生检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3、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4、拟订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5、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文艺提供技术支持。

7、实施全区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和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8、负责人员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的技术指导。

9、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会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

10、进行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和竣工喳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

11、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2、完成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室、防疫科、综合项目科、免疫规划科、性病艾滋病防治消杀科、检验科。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新城区110国道路北21中学西侧

邮政编码:010050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01:30—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904431

负责人:薄建雄  

新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机构职能职责:

1、依法监督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2、依法监督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等工作。

3、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监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5、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6、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7、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进行指导和督查。

8、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人员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

9、开展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10、依法监督涉及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1、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二、内设机构(7个)

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公共卫生综合执法股、医疗机构传染病综合执法股、职业病综合执法股、稽查法制股、财务室。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新城区110国道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楼五层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3813931

负责人:李卓贞

新城区爱卫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为规划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的爱国卫生工作提供行政辅助;负责为制定全区爱国卫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意见。

(二)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创建卫生镇(村)、社区、卫生单位活动;为各项卫生检查评比办法、标准的制定提供辅助;为组织实施对卫生先进单位的考核、命名、表彰提供服务保障。

(三)按照国家“健康中国”战略目标,贯彻落实上级“健康内蒙古”、“健康呼和浩特”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健康新城”建设的相关工作。

(四)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达标活动;为组织、制定、实施全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方案提出建议;为检查、管理、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五)为规划、指导、完成农村环境整洁行动提供服务保障。

(六)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控烟工作。

(七)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纪检、信息、宣传、财务、人事、安全等工作。

(二)社会卫生健康股。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创建卫生镇(村)、社区,卫生单位活动;贯彻各项卫生检查评比办法、标准,为组织实施对卫生先进单位的考核、命名、表彰提供服务保障;按照国家“健康中国”战略目标,认真做好“健康新城”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病媒生物防制股。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达标活动,组织、实施全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方案,督促完成日常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新城区政府东配楼三楼

邮编:010050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01:30—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549

负责人:刘涛

新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承担以下妇幼卫生综合项目,包括三网监测、出生缺陷人群监测、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危重孕产妇监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增补小剂量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免费婚前医学项目。

2.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3.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学科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提供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及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的病普查与防治。

2.提供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康复、儿童眼保健、耳保健、口腔保健等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3.开展妇幼卫生、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4.开展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相关业务等工作。

5.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等,根据需要和条件适当扩展服务范围。

(三)完成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内设机构:

办公室、信息股、健康教育股、孕产期保健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中心现有三处办公场所,分别设在新城区哲里木路77号,新城区星火巷20号,以及设在新城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婚检科。

邮编:010050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01:30—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900999

负责人:王洪桂

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教育所

一、主要职责:

1、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论、方法研究,为全区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政策咨询与指导建议。

2、制定辖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3、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企业等的健康教育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兼职人员的培训。

4、探索不同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法、总结科学、有效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适宜方式方法,并进行推广、交流。

5、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传播

(1).开展辖区内健康教育需求调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辖区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2).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健康教育宣传栏和组织现场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传播。  

(3).设计、制作和使用传播材料。

6、信息管理与发布  

(1).收集、整理、分析、加工健康相关信息,形成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为媒体和相关机构提供信息源。

(2).围绕辖区内主要健康问题,制作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利用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向辖区公众发布。

7、监测与评估

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监测,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需求与效果评估,及时发布监测与评估结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业务科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新城区政府办公大楼东配楼405室

邮编:010050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01:30—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537

负责人:郭林旺

新城区计划生育协会

一、职能职责:

新城区计划生育协会是隶属于区卫生健康委的群团组织。作为卫生健康工作行政机关的辅助机构,一直积极发挥着群众团体的作用,承担着生殖健康教育、生育关怀行动、专业技术培训、组织社区活动、生活技能培训、开展农村发展项目等职能。

从工作角度讲,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创建幸福家庭工作;②生育关怀行动的管理、监督、运行;③家庭健康促进行动;④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创建工作;⑤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计划生育保险工作;⑥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⑦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无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新城区人民政府东配楼411室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01:30—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556

负责人:包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