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新城区审计局是新城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审计工作的主线,贯穿于审计监督、问题督促整改、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订新城区审计、财经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向新城区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审计局和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四)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六)向新城区人民政府提交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新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新城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新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使用区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的财政财务收支;各镇、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投资和以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政府管理和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呼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七) 按规定对区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八) 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经济案件。
(十)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 承担局机关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工作。
(十二)综合监督检查新城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十三)区所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十四)重大建设项目稽查, 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市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市、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 业务股
拟订新城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新城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审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审计与新城区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新城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政府规定,组织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区政府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加强对有关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三)法规审理股
负责新城区审计法规、规章的草拟、修改和报批,办理有关的法制协调工作。开展常规审计业务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研究制定审计项目管理和评比等制度,承担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承担机关审计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等法律文书进行审理,对审计发现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进行审理,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办公地址: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党政综合办公区东配楼二楼
邮编:01005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271
负责人:武文甲
三、二级单位
(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审计局综合保障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审计局综合保障中心,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审计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作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3.协助承担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节能减排、标准
化等工作。
4.运用计算机技术为审计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5.承担局机关计算机审计研究、培训等相关工作。
6.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党政综合办公区东配楼二楼
邮编:01005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271
负责人:武文甲
(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部审计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部审计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审计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作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新城区内部审计发展研究和数据统计相关工作。
3.为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提供支持服务。
4.承担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5.承担内部审计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工作。
6.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党政综合办公区东配楼二楼
邮编:01005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271
负责人:武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