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是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呼市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新城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定新城区教育事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步骤,指导、协调、检查年度计划的实施,指导校园规划布局建设。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职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规范各学校办学行为,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条件,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

(四)落实民族教育工作。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五)负责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监测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新城区教育资产管理。落实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稳定工作。指导学校统一战线和工会、少先队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美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等社会实践工作。管理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按有关规定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干部。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制定和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和聘任工作。

(九)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落实教育招生计划。配合上级单位完成我区大中专院校招生考试、中考、自学考试、成人招生等工作。

(十)指导全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协调落实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及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承担教育相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组织、宣传、统战、工会、保密、关工委、双拥、地方志、档案工作。负责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类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民办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审核把关、报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履行监督责任;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检查监督本级和下级基层党组织、党员和教师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线索;调查处理教职员工违纪问题;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二)行政综合办公室

综合协调教育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文秘、财务、督查、信访、扶贫等工作。协调组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统筹指导新城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区属学校、局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考核、评优、奖惩、评选特级教师等工作;指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人才交流、人员调配、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机关公务员管理和干部、工资统计等工作;落实全市教师招聘工作,指导教师岗位聘任管理。负责中小学财务监督管理指导,负责局机关财务开支管理;负责编制教育系统财政经费年度综合预算及月报、季报、基础综合报表等各种表格的上报。负责教育系统财政经费的年终决算;教育统计报表和其它报表的上报;教学设备集中采购、固定资产调配;负责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账目,及时办理登表入卡和核增核减手续;专项经费的申请下拨;负责整理各类财务档案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

承担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各学校办学行为,制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负责区属学校的学籍管理、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毕业证书的发放验印工作;规范管理各学校教材征订工作;负责自治区级、市级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申报、审核工作。

(四)体卫艺股

指导新城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基础设施建设、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组织管理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等活动;指导并协调学校卫生防疫和红十字会工作,贯彻、落实大健康、大卫生理念。

(五)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拟定新城区民办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依法审核报批民办教育机构;监督管理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对民办教育、教学、教辅人员进行资格核查,对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进行备案审核;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民办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考核工作。

(六)德育股

指导我区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教育,统筹管理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思想品德相关的各种教育活动,指导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家庭教育工作、科技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德育工作机构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区属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文明学校创建、负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开展团队干部、学生干部培训等工作。

(七)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监督各校园建立健全校内安全领导组织机构。指导、督促各校园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统筹管理区属各校园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各校园安全设施设备进行隐患整改的监督工作。负责各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巡察工作,督促各校园开展普法、禁毒等宣传教育工作,依程序对校车初审进行把关并开展日常教育管理,依规定审核各校园外出活动安全方案、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及时应对处置。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政府东辅楼六楼

邮    编:01005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290

负 责 人:闫文娟

四、二级单位信息

(一)新城区学生资助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2、贯彻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切实做好幼儿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4、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5、负责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两免”资金、国家助学金及住宿生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6、负责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

7、负责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实施政府资助政策;

8、负责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审核及回收工作;

9、指导监督检查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各种资助金的发放和政策落实情况;

10、负责区属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11、负责完成其它有关资助工作及区教育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15号新城区人民政府东辅楼六楼(新城区教育局)629、645房间

邮政编码:01005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413

负责人:董治晔

(二)新城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新城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级别为副科级单位,属新城区教育局二级单位。

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全区中小学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的督查。重点落实指导监督学校食堂、住宿、超市、饮水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方面的规范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学校办理校方责任险、城镇医疗保险、服务性代收费(校服定制、一杯奶、作业本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中心配备了外勤、内勤人员共13名,分为六个工作组,覆盖全区129所公办民办校(园),同时各学校也均成立了后勤管理办公室,配齐了专职人员。

二是安排落实好全区中小学在新城区教育局教育素质基地进行的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和国防教育实践活动,并牵头开展户外研学旅行工作,同时抓好基地日常运行等全面管理工作。

2023年课外社会实践活动从5月4日起至7月16日结束,涉及全区29所小学,共22批次,每批次由原来的两天一晚增加为三天两晚,累计接待师生12000余人次,首次实现全区小学全覆盖。基地课外实践活动提档升级工作持续开展,现已形成14门实践活动课程,烹饪、烘焙、知农学农、高尔夫、跑酷、活字印刷、木偶工坊等实践课程为新引进课程,继续有效实施“绿色青山”研学课程。从反馈的来看,活动学校满意度、认可度普遍较高。

积极推进国防教育实践活动,即高中生军训(每期7天)和初中生红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每期5天)。今年从8月9日开始,预计至10月23日结束,共9所学校12批次6000余人。活动中,除了日常作训外,更注重突出开展好“三大教育”即生活教育、安全教育、红色教育。

三是牵头指导督促有条件学校开展劳动实践基地的创建管理,指导督促区属各学校组织开展好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和生态教育,指导创建绿色学校和环境友好学校等。2022年12月,新城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被内蒙古教育厅评为首批劳动教育基地。并建成知农园、烘焙教室、烹饪教室等劳动实践场所,开展劳动教育。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15号新城区人民政府东辅楼六楼(新城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01005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6218413

负责人:云兴旺

(三)新城区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主要职能职责: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评估监测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承担对新城区区属各级各类学校的评估监测工作,主要职责任务:

1、开展对各类教育评估理论的研究,拟定对区属各类教育评估项目的实施方案。

2、开展对区属各级各类校(园)、培训机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培训交流、业务咨询服务相关工作,发布监测报告,开展报告解读、结果应用指导工作。

3、承担区属各级各类校(园)、培训机构的教育督导行政辅助性工作,协助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4、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5、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评估监测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财务、宣传、信息等工作。

2、评估监测股。负责对各级各类校园评估监测的实施,包括评估监测方案的制定、工作的实施、发布监测报告,开展报告解读、结果应用指导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东附楼六楼新城区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10051

负责人姓名:徐国强

联系方式:0471-6218416

(四)新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工作职责:


时间

内容

备注

12月(前一年度)

高考报名组织工作


一月

组织学业水平考试

组织考试、补录注册

二月

高考政策性材料汇总


三月

高考报名复核、组织体检、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中考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初二年级结业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四月

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高考资格复查、学业考试报名及补充注册工作


五月

中考、高考相关准备工作

宣传工作、信息采集、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办事处、街道、学校、派出所)、取送保管、押运试卷、考点协调等。

六月

组织中考、高考、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口语测试、高考考生提档、网报培训工作

七月

组织网报志愿,学生找回密码、修改信息、考后补刷身份证、提档等工作


八月

九月

十月

高考学生提档、高职扩招报名审核、成人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特岗教师招考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研究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十一月

学考报名补注册、高考报名工作

下一年度高考报名工作


十二月

常规工作

随时接受各类考试报名咨询、修改各级各类考生信息、补刷身份证、密码查询重置、接收补充材料打印高考成绩证明、学业水平成绩证明等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9号(新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02室。

邮政编码:01005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3690899

负责人:杨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