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是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派驻新城区的正科级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新城区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规划。
(二)依法保护林草湿地资源、配合相关单位完成违法违规占用林草地行为查处。
(三)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国土绿化重点工程。
(四)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动态监测。
(六)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向和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执行,在市局机关党工委的指导下,做好本局的党务工作及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2.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工作,为局机关做好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3.拟定机关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4.承办局机关的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工作。
5.起草局机关的行文、会议文件,领导发言稿、统一管理局机关的印章、文书档案。
6.管理机关办公设备、通讯设备及交通工具。
7.发放办公用品、办理机关日常事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业务科职责:
1.制定年度业务工作安排计划,做出业务工作阶段及年度总结,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局务工作。
2.做好各项业务项目设计规划,为各项业务工作提供准确翔实数据。
3.根据工作目标及作业设计进行项目施工、验收,确保林草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4.负责新城区境内古树名林保护和管理工作。
5.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工作,对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及完成防治任务。
6.负责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
7.负责新城区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林政资源科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草原资源的管理。
2.负责全区林地林权管理,调处林权争议,审核征占用林地和草原的建设项目,配合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
3.负责森林植物、陆生野生动物、珍稀物种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四)防火办、法制室职责:
1.负责组织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2.负责整理报送权责清单相关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南街北口城建环保大厦7楼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
邮编:010010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2387105(办公室)
负责人:李世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