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区长:我是万达未来ONE供电工程承包方福建省弘铭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由于项目延期一年多,2023年9月28日我司向福建省弘铭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中止合同。国庆节后万达和弘铭盛一起经过和我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内容1、弘铭盛于2023年10月16日支付28万给我方,我方进场安装高压电缆。2、待高压电缆安装完,在做高压电缆头之前由万达从弘铭盛的本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5万元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施工进度款。如万达在安装完高压电缆15日内不能及时支付,由我司抽出安装完的对等价值的高压电缆抵扣工程款(已完工程剩余产值和抽出电缆的费用)。10月16日弘铭盛付我公司28万,10月22日我公司安装完高压电缆和电缆头。结果付款流程卡在呼和浩特万达公司,不付款了。尊敬的刘区长,万达未来ONE为保交楼项目,为澄清事件缘由,特向您汇报事件的来龙去脉,万达不按协议付款,人为制造矛盾。依据协议内容,万达如果不付款,我们将要组织人员抽出已安装万的高压电缆,我们不是无理取闹,也不是恶意讨薪,只是维护自身企业的合法利益。期盼您能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这件事,妥善解决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