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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医疗保障局做客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连心桥”政风行风栏目


时间:2024-12-26 08:00:00

嘉宾:主持人,新城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得方,新城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张庆瑞,新城区医疗保障局业务股副股长文凯翊菲,新城区医疗救助服务中心科员刘博义

简介:

新城区医疗保障局做客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连心桥”政风行风栏目,聚焦居民备受关注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异地就地备案等问题

访谈实录
主持人 | 主持人:

医疗保障不仅在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是衡量一个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首先,我们请李得方副局长简要介绍一下我们新城区医保局2024年在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嘉宾 | 新城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得方:

今年以来,我们新城区医保局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全民参保方面,2024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215972人,超额完成了市里下达任务,全区2919名困难人员全部参保。今年9月,我们启动了2025年度的参保缴费工作,截至目前,2025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158658人,2025年度的缴费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与2024年度总体参保情况相比,已经完成总数的72.54%。二是全面落实医保待遇。今年,我局进一步优化了线下零星手工报销业务流程,下半年全面实行业财一体化支付,极大提升了我们的服务效率,截至目前,全区线下受理异地就医、意外伤害、生育补贴等零星报销844人次、报销医疗费用573.13万元。三是医疗救助及时到位。医疗救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三重保障”制度的最后一环,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抓手,是防止返贫、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对医疗救助工作给与了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了困难人员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区财政补助56.71万元,资助2988名困难群众完成参保缴费。截至目前,全区救助6198人次,拨付医疗救助金57.73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就医购药及时享受到医疗救助待遇。四是切实加强基金监管。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强化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检查。今年下半年,我局完善了《新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从“目标任务、组织领导、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工作机制、工作要求”七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确保监督检查程序合规、处理合法。今年以来,围绕国家、自治区、呼市三级医保部门下发的疑点数据、安排的统一检查,同时采取自查自纠、专项稽核、智能审核、处理投诉举报等多种手段,对全区所有两定医药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数据核实等方式,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00余家次,处理定点医药机构近800家次,追回医保基金200余万元,中止医保结算服务54家。追回医保基金是2023年的近4倍、中止医保结算服务协议家次是2023年全年的近10倍,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以上就是今年以来,新城区医保局着力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所在的工作,在此,我也代表新城区医疗保障局向一直关心、关注、支持新城区医保事业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也真诚地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 | 主持人:

医保政策的调整关乎到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人人都十分关注医保政策的变化,呼和浩特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有哪些调整,和往年相比缴费截止日期有没有变化,医保断缴以后有什么影响。我们请张庆瑞主任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相关情况。


嘉宾 | 新城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张庆瑞:

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最大的变化是取消户籍限制,持我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居住地社区(村)办理居住信息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直接在居住地社区(村)医保服务站(点)办理参保登记。个人按照每人400元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10元的长期护理保险费,各级财政补贴部分由各级财政按我市居民相同标准670元给予补助,202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总费用为1080元。

和往年相比2025年度缴费截止日期提前了,2025年度城乡居民缴费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呼吁广大参保居民尽快完成参保缴费,避免因断保后影响医保待遇。

医保断缴后增加变动等待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主持人 | 主持人:

国家鼓励居民参加基本医保,是为了维护全体居民的健康权益,那么张主任如果居民忘记缴纳医保断保以后有什么影响?


嘉宾 | 新城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张庆瑞: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医保断缴后增加变动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主持人 | 主持人:

刚才,张庆瑞主任给我们介绍了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政策调整的情况,那么参加医保后异地就医方面,又做了哪些调整,我们请张庆瑞主任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嘉宾 | 新城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张庆瑞:

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新备案政策,关于异地就医备案,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二是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政策调整后提交的备案材料有变化。

一是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材料按照人员类型不同要求不同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①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②异地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①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②居住证。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①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

材料不齐的,也可先通过签订个人承诺书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经办窗口办理的,由经办提供承诺书,参保人签字留存),但应在1个月内或者在结算异地就医费用前,按规定补齐备案材料,否则医保结算时执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政策。

二是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4)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无需材料,视同已备案(由就诊医院上传急诊标识实现,无需参保人操作)。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主持人 | 主持人:

刚才,张庆瑞主任给我们介绍异地新备案政策,那么2024年11月1日之前备案的还有效吗?需要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嘉宾 | 新城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张庆瑞:

2024年11月1日前已经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为过渡期,应在过渡期按照新要求补齐备案材料,未能在过渡期补齐备案材料的,原备案失效,参保人需按照新政策重新办理备案。过渡期内,无论是否补齐备案材料,均执行本文件规定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结算政策。

2024年11月1日前已办理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继续有效,直至到期。


主持人 | 主持人:

近期,有朋友说,到药店用自己的医保卡为孩子买药,药店说不能,真的吗,为什么?


嘉宾 | 新城区医疗保障局业务股副股长文凯翊菲:

按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参保人应该使用本人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购药。目前,我市药店未开通居民门诊统筹。因此,儿童在药店购药暂时无法享受门诊统筹政策。即使绑定了家庭共济账户,也只能在医疗机构使用。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儿童可以通过使用本人医保码就医购药,除了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外,还可以通过家庭门诊共济,使用父母医保卡里的钱付医药费,医保系统会通过后台从绑定的个人账户中扣除相关费用。


主持人 | 主持人:

医保统筹额度年底会清零吗?


嘉宾 | 新城区医疗保障局业务股副股长文凯翊菲:

医保统筹额度指的是在一年内,参保人员因医疗费用支出而能够从医保基金中获得支付的最高限额。

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是指参保人员在一年内接受门诊治疗时,医保统筹基金能够支付的最高金额。这一金额在年度开始时确定,并在整个年度内有效。当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后,即可按照规定享有门诊待遇保障,直至达到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金额的上限。门诊统筹的报销限额并非每位参保人员必须达到的上限。实际上,这一限额只是用于规定医保基金在一年内能够支付的最高金额。参保人员的实际医疗费用可能低于这一限额,也可能因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长期治疗等)而超过这一限额。在超过限额的情况下,部分费用需要由参保人自行承担。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参保人员可能对医保政策存在误解,认为年度结束后报销限额会清零或政策会作废。实际上,这是不正确的,医保政策是长期有效的,而年度支付限额只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周期(如一年)内有效。当新的年度开始时,年度支付限额会重新计算,但并不意味着之前的政策作废或报销限额清零。


主持人 | 主持人:

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嘉宾 | 新城区医疗救助服务中心科员刘博义:

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咱们平常提到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也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易返贫致贫低收人监测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脱贫人口中的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员。


主持人 | 主持人:

享受医疗救助是否有户籍限制?


嘉宾 | 新城区医疗救助服务中心科员刘博义:

医疗救助有户籍限制,需要医疗救助对象到户籍所在地申请,新城区于2020年6月,将医疗救助审核审批权限下放到镇办一级,因此新城区户籍的医疗救助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医疗救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