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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参加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连心桥”节目访谈


时间:2023-11-03 08:00:00

嘉宾: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副局长 王皓,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 李伟奇,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石建慧,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宣教中心主任 乌日娜

简介: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11月3日上午,做客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热线节目“连心桥”,就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关心的实事进行访谈。


访谈实录
主持人:

展示行业形象,倾听百姓心声。接受群众监督,促进行风建设。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FM92.9在周一到周五早8点到9点为您送上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连心桥。本节目也是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联合开办的。

大家对于新城区辖区的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有何意见及建议,或者发现有污染环境的问题,都可以进行反映。欢迎拨打直播热线:6246089、6246289来和嘉宾进行对话。同时,您也可以登录呼和浩特新闻综合广播新浪官方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方式来参与到节目中。另外大家在您的手机页面上下载“青城眼APP”,进入广播一栏,点击可视直播就可以收看到呼和浩特新闻综合广播正在直播的“连心桥”行风热线节目了。您也可以在手机页面下载“蜻蜓FM”收音机来搜索呼和浩特综合广播的节目。稍后走进今天的“行风对话”。

首先请王皓副局长介绍一下,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进展情况?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副局长 王皓:

今年我们主要围绕以下几项重点任务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升巩固工作和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巩固提升工作基本已完成,35项创建指标保持稳定和有效提升,今年6月5日已经通过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预复核检查,正在准备迎接明年的最终复核。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通过全区各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新城区20项创建指标均到达审核要求,2023年10月26日已正式被国家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二是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共反馈全市26项整改任务,其中涉及我区共11项问题,现已完成整改9项,剩余2项分别要求在2024年(黄河流域内蒙古区域水土流失问题)和2025年(落实“四水四定”不到位问题)完成整改,目前正在推进中。为确保所有反馈问题和信访案件整改到位,我分局联合新城区纪检、政府办等相关部门及属地认真开展“回头看”复核检查,实地检查信访案件整改情况,严防虚假整改、敷衍应对、死灰复燃等现象发生。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开展了散煤整治的监督检查、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督检查、燃煤供热企业监管等工作,全力保障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水污染防治方面。主要是加强河道沟域、考核断面、入河排口以及水源地保护的巡查监管,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我们编制并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完成了遗留尾矿库土壤污染治理。并积极推进生盖营村污水处理改造,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稳步提升。


主持人:

新城区辖区涉及到的生态环境企业和行业有哪些?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 李伟奇:

大气方面,主要涉及燃煤燃气供热行业、涉VOCs企业(加油加气行业、印刷企业、4S店等)、施工工地的扬尘监管。

水环境方面,主要涉及医疗行业、企业(德晟羊绒)以及辖区河道、排口和水源地保护区的监管。

土壤方面,主要涉及遗留尾矿库的综合治理。还有危废方面一些汽修和实验室企业。


主持人:

近年来,新城区在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请举例说明一下。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 李伟奇:

通过对加油加气站进行三次油气回收改造;禁燃区内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和散煤整治;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等工作,近几年今年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新城区2022年空气环境优良天数比率88.3%,较2020、2021年分别提升8.1和5.4个百分点,PM2.5年均值22微克/m3,较2020、2021年分别提升13和3微克/m3。


主持人:

大气污染治理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这项工作也是常抓不懈的,今年以来我们在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主要的工作方向是什么呢?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 李伟奇:

今年以来我们主要作了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北方清洁能源城市监督检查工作。我分局从10月23日起联合属地对重点地区开展燃煤散烧整治专项排查检查,发现院内堆放劈柴、屋内有燃煤炉及大灶烧劈柴等问题,已通知属地及时整改,并告知问题住户要求尽快清理堆放的劈柴。二是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截止目前,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对辖区内的机动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核查工作,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督检查。针对春秋季大风天气易发扬尘污染问题,我分局对辖区建筑拆迁、道路施工等工地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函告新城区城管局进行处理。四是加强燃煤供热企业监管力度,辖区13家燃煤供热企业严格执行监察人员驻厂制度,对污染源及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察,对锅炉运行时段、脱硫除尘和在线监控设备运转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主持人:

从10月15日开始我们也进入供暖季,在我们近期的环境监测中,供暖企业的排放是否达标?环境监测的结果是否因供暖带来了变化?请举例说明。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石建慧:

在我们近期的环境监测中,供暖企业的排放是基本达标的,虽有个别异常但都及时处理避免了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市区重点、大型供暖企业的锅炉排放口都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含量、颗粒物、一氧化碳时时进行监控,一旦有异常监察队员及时跟进,同时企业也非常重视时刻查看锅炉运行及在线监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采暖季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强首府”的重要举措,持续攻坚。通过热电厂挖潜增效、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城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煤改电”“煤改气”“煤改集中供暖”等燃煤散烧治理方式,全市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在2021年-2022年供暖季,全市空气优良天数148天,达标率81%,较2020年—2021年供暖季增加27天,达标率提升了15个百分点。

通过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数据统计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是:与往年同期相比除而冬季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呈逐年下降趋势外,其他在测污染物基本保持稳定,无显著差异。

同一年中夏、秋季呼和浩特市的空气环境质量常规项目基本保持稳定,无显著的差异。同一年的冬季与夏秋季相比,除臭氧外均有显著的增加,统计学分析差异明显,说明采暖季采暖锅炉的运行对环境空气是有影响的,政府及企业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及设施是有效的,主要体现在颗粒物上。


主持人:

据了解,今年新城区也开展了环保设施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环保设施指的哪些?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成果怎样?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 李伟奇:

环保设施主要包含除尘、脱硫、脱销设施,污水处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等。我们主要通过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利用“双随机”执法形式,对燃煤供热企业、涉VOC企业及涉污水处理等企业定期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目前,新城区未发生过涉环保设施类的安全生产事故。


主持人:

今年新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是怎么开展的?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宣教中心主任 乌日娜: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以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参与意识为宗旨,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不断提高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培育和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扎实有效地推进新城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新城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市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是在实施“强首府”工程中贡献生态环境力量。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线,以提高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和为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目标,突出“四个重点”,突出党的二十大精神、“无废城市”创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成就作为重点宣传内容;把握“节点”,紧紧把住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中国水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重点环保节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四个结合”,就是要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结合党日活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38次。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网信工作。遵循公开、合法、真实、规范、及时、便民的信息公开原则,充分发挥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加强线下活动线上宣传报道,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提升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力。 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政策法规及动态工作信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截至11月1日,原创各类信息共计137篇;利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送信息共计1757篇;三是积极处理网络舆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有效处置媒体、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共接到上级转办、网民留言的舆情共5件,已全部及时处理并回复。

下一步,我分局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使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深入人心。构建公众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网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让公众参与和监督成为常态,使污染行为无处遁形。


主持人:

我们日常都开展哪些宣传活动?群众有什么反响?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宣教中心主任 乌日娜:

我分局主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等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广场宣传及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尤其是对群众感兴趣的低碳节能、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知识进行宣讲,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把公众的切身利益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以增进公众对环境问题的理解、关注和行动。激发公众的责任感和环保法制意识,从而使保护环境成为一种自发的习惯。


主持人: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还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呢?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副局长 王皓:

一是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严格落实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认真抓好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时限在2024年底的1个任务按时完成。加强信访案件复核检查,严防虚假整改、死灰复燃等现象发生,积极迎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是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全面落实巩固提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2024年国家复核。同时,按照《新城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要求,推动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确保“两山指数”评估指标稳步提升,完成年度工作上报。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辖区大气、水、土壤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减排,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和高温天气臭氧协同管控。加强水源地保护力度,持续做好辖区河道巡查,保障考核断面稳定达标。推进重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加大环境执法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确保全区无重特大环境事故发生,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四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制定年度生态环境宣传工作计划,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使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深入人心。构建公众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网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让公众参与和监督成为常态,使污染行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