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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民政局参加呼市电台《连心桥》节目访谈节目


时间:2023-02-24 08:00:00

嘉宾:新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刚,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胡燕,业务办负责人 赵君,社区工作服务中心业务科负责人 杜玉荣,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要翠清,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科员 刘霞

简介:

  节目中,新城区民政局副局长整体介绍了民政局职责职能、2022年新城区民政工作完成情况及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等内容,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针对社会救助、关爱儿童、高龄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有关政策进行了答疑解惑,特别对申请各类救助的申请流程、准备材料、申请地址、法律法规作出了特别解说。

访谈实录
主持人:

  民政局的工作关乎百姓、关乎民生。2023年新城区民政局在关乎民生上都将做哪些工作,民生工作的侧重点主要有哪几项,目前新城区社会救助保障是一个什么情况?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程序都有哪些?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享受哪些救助政策?今天的节目中我们来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对话交流。同时您对于新城区民政局的工作有何建议及意见,或者您在申请低保过程中有相关的问题想要咨询和了解,您现在就可以通过直播热线电话:6246089、6246289来反应,我们也会就大家所关注的问题给您做解答,同时,您也可同时听众朋友还可以通过手机,下载“蜻蜓收音机”app,搜索“呼和浩特新闻综合广播fm929”来选择收听我们的节目。也可以下载“听见广播”app,搜索呼和浩特综合广播fm929,就可以随时随地收看收听我们的节目。更多精彩内容,也欢迎大家下载“青城溶媒”客户端了解更多新闻政务及服务资讯。接下来,就让我们开始今天的《行风对话》。

主持人:

  民政工作是为政府分忧,为困难群众解难的一个主要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新城区民政局的主要工作职责都有哪些?机构设置是怎样的?请刘刚副局长介绍一下。


新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刚:

  民政局主要工作职责有:一是依法对新城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区本级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二是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三是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四是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计划,负责报上级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工作,组织指导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五是负责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儿童福利政策等。六是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落实高龄津贴政策。七是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为两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和业务办公室,下设3个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社区工作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二级事业单位;综合保障中心和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均为正股级。


主持人:

  请刘刚副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回顾刚刚过去的2022年,新城区民政局开展了哪些重点民生工作?


新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刚:

  资金方面,2022年为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孤儿、高龄老人发放补贴资金   万元。殡葬方面,建成1个区级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性公墓,完成上级下达违建墓地整治任务1800座及两处历史埋葬点,整治墓地133座。养老方面,完成11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和250户适老化改造任务,查处1处无照经营家庭聚集性养老机构,摸排核实40余家涉嫌集资诈骗的企业。社会救助方面,印发《新城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函》,出台了《新城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方面,按照程序新增3个社区,推进2021年、2022年新增8个社区居委员会选举工作。牵头推进招聘125名社区工作者,并配合市民政局分配给我区的市级新招社区工作者216名。儿童方面,建立4处街道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4名享受孤儿助学金政策儿童发放2022年春季学期孤儿助学金2万。慈善、社工人才和志愿服务方面,启动东街、迎新、锡林、成办、中山5个街道试点项目的政府购买流程,项目实施以来,在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上闯出新路子。组织全区相关人员参加考前线上培训,开展违法违规设置社区公开募捐旧衣物箱综合整治工作,印发了《新城区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各地区规范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和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工作。社会组织方面,将社会组织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牵头成立新城区社会组织局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制定《新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成立新城区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印发了社会组织年检通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残疾人福利方面,开展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服务,及时与残联、退役局等部门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区划地名方面,完成了泽信加州华府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摸底排查无名街路巷37条。疫情防控防方面,一是做好包联的迎新路展北社区、锡林路电前社区和隔离酒店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做好养老机构封闭管理。三是加大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共救助困难群众2.3万人次,发放救助金和物资614.18万元,通过积极协调上级民政部门,送往市救助站流浪人员6人,在车站西街一征拆处的空院里搭建帐篷,设为流浪人员临时安置救助点,安置流浪乞讨人员18名。

  亮点工作:一是对哈拉沁村、生盖营村、乌兰不浪村和保合少村、恼包村、奎素村历史埋葬点,通过种树遮蔽围挡方式进行整治,获得了上级民政部门肯定。二是指导各地区打造完成村(居)务公开工作示范村6个,示范社区14个,优秀村规民约示范村6个,优秀居民公约示范社区10个。三是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在城区选址2处谋划推动建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485张床位。四是牵头实施行政区域界限优化调整,实行社区扁平化管理改革试点,推进成立3个区域服务中心。五是牵头推进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上报上级拟调整方案。六是实施第二轮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实现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统筹一体化发放,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与主动发现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测预警工作。


主持人:

  在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上,都采取了那些便民措施?


新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刚:

  社会救助方面开通了线上申请救助方式,即搜索微信小程序“呼和浩特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微平台”,可直接在手机上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方便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申请救助。关爱儿童工作方面,目前收养儿童服务已经进驻政府服务大厅,方便群众一站式咨询。高龄津贴方面,通过内蒙民政厅开通了线上申请高龄津贴方式,可直接通过微信扫描“内蒙古高龄津贴申请”小程序二维码,进行津贴申请,也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内蒙古民政”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列表中的“内蒙古高龄津贴申请”进行津贴申请,便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申请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一是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已开通“跨省通办”功能,残疾人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外地居住的残疾人可以不回户籍地申请,在居住地就近申请,受理地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向户籍地推送申请材料,由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补贴资金。方便外地居住的残疾人,避免来回奔波。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可以“全程网办”,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通”(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访问)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


主持人: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和百姓息息相关,直接关乎百姓的福祉,城乡社会救助主要包括哪些救助?救助人群的基本情况介绍一下?请社会救助中心主任胡燕介绍一下。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胡燕:

  主要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三大救助政策。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1638户2382人,2022年发放1985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04人,2022年发放190万元;2022年全年救助临时救助人员323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71.5万元。


主持人: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那些人可以享受临时救助政策?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胡燕:

  申请临时救助可分为急难型救助、支出型救助、其它特殊情况救助。

  急难型救助是指对因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溺水、雷击、爆炸、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或突发疾病需要紧急入院抢救治疗,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的个人;

  支出型救助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家庭成员罹患疾病需要治疗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2.因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需要照顾,致使家庭成员无法外出务工,且家庭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3.对因子女接受学前、高中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教育(不含自费择校生)造成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家庭支出费用在扣除教育救助后,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其它特殊困难救助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刑满释放人员(以释放证日期为起点,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戒满期吸毒人员(以戒毒所出具的证明为准)因当年重返社会无劳动技能和收入,无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造成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个人;2.对在新城区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3.对户籍在新城区辖区内生活困难的未参保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人员;4.经各地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


主持人:

  临时救助的要求及标准是什么?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胡燕:

  申请急难型救助是具有新城区户籍的家庭或个人(本市户籍的按照户籍所在地申请救助),非本市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居住证或村(居)委会证明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的外来务工人员。标准:根据遭遇意外情况程度按照家庭人口数乘以当年低保月保障标准,最多不超过当年低保月保障标准的12倍给予救助。

  申请支出型救助是具有新城区户籍,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孤儿、已脱贫仍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困难群体(指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保障标准1.5倍以内的困难群体)或因病致贫困难群体(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但低于低保标准5倍的,且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或门诊放化疗、透析的,经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家庭年总收入)的家庭或个人。标准:对于医疗费用按照家庭和个人实际自付费用分类分段救助,其它支出型救助按照支出金额给予低保标准的3-12倍不等给予救助。

  申请其它临时救助:1.刑满释放人员按照个人当年低保月保障标准的3倍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2.对在新城区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给予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300-500元。3.对户籍在新城区辖区内生活困难的未参保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人员,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金300元(原则上一个家庭发放一次)。4.经各地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通过“一事一议”研究确定临时救助额度。

  申请特别救助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的重大刚性支出费用经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剩余自负部分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给予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救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主持人:

  有哪些情况是不予临时救助的?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胡燕:

  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镇、街道、区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有关规定提供临时住宿或资助返乡等救助,不属于临时救助对象。因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应急救助范围的,不适用临时救助,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主持人:

  下面我们来了解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程序。目前,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今年有没有新的调整和变化?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胡燕:

  按照呼和浩特市文件要求,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841元/人.月,新城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已实现城乡一体化发放,故城乡低保标准都是841元/人.月。今年调整标准政策还没有下发。


主持人: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什么条件的市民是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胡燕:

  持有新城区常住户口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都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般是按家庭保障,但有三种情况可以单独提出申请: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根据当地卫健委、医保局公布病种实时更新);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主持人:

  申请低保家庭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如何进行申请?什么时候进行申请?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胡燕:

  提供材料有: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残疾证、学校证明、病情诊断书、病历(重大疾病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和病历,慢性病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和病历)、家庭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提供近三个月加盖银行公章的工资流水)、戒毒期满人员需要提供3个月内尿检证明、人户分离家庭(经常居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需提供家庭成员现居住地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方式。

  申请方式: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域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按照呼和浩特市社会救助微平台操作指南,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在线授权、证明材料及时上传提交,完成低保线上申请即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申请时间:正常工作日时间即可。


主持人:

  其中提到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都包括哪些?对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又有哪些影响?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胡燕: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域服务中心)根据使用共同居所、共同享受家庭权利、共同承担家庭义务、相互扶助关爱等因素确定。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和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3、 现役义务兵。


主持人:

  有哪些情况的家庭是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胡燕:

  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申请方面:

  不配合或不委托授权工作人员依法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财产及子女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或转移财产的。

  2、家庭收入方面:

  (1)证明材料显示家庭人均收入虽低于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保障标准的;

  (2)家庭成员劳动力系数均为A1的;                                                                                                                                                                                                                                                                                                                                                                                                                                                                                                                                                                                                                                                                                                                                                                                                                                                                                                                                                                                                                                                                                                                                                                                                                                                                                                                                                                                                                                                                                    

  (3)家庭成员有养老金、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金、工资性收入等固定收入且家庭月(年)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3、家庭消费方面:

  (1)申请低保1年内,非因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的;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4、个人信用及社会责任方面:

  (1)申请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违背其声明或承诺的;

  (2)在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应主动到当地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求职登记,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的。



主持人:

  对于家庭收入我们会怎样进行核定?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胡燕:

  家庭收入以申请家庭实际情况为准。无法获取实际收入的,采取劳动力系数法计算家庭收入。申请家庭成员劳动力系数根据本人年龄、残疾状况、患慢性病及重特大疾病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方式按照《新城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主持人:

  新城区高龄老人有多少?高龄老人的信息采集工作主要通过哪些方式?政策是怎样的?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高龄津贴的申报流程?老人去世了,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取消津贴?请赵君科长介绍一下


业务办负责人 赵君:

  目前新城区共有约13648人。高龄老人的信息采集工作主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12349平台)采集认证。高龄津贴发放范围: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标准位80-99岁老年人每月发放100元,100岁以上每月发放600元。申报高龄津贴需拿身份证、户口本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户口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申请。老人去世后,需家人带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及死亡证明到所在社区办理停止发放津贴手续。


主持人:

  哪些人可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一样吗?分别是多少钱?如何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请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要翠清介绍一下。


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要翠清:

  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户籍中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户籍中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领取工伤保险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因公残疾、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一样,每人每年1300元,现在按月发放,1-11月每人每月108元,12月112元。

  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地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民政窗口申请,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3份;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3份;本人低保证明3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如果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补贴申请,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3份;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原件、复印件3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如果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补贴申请,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主持人:

  我们通常说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主要指的是那部分孩子?对于这两类孩子目前执行的政策是什么?目前,我们对于困境儿童在保障范围和机构建设的情况是怎样的?另外很多朋友对于收养的问题也比较关注,对收养人有哪些要求?应该办理哪些收养手续呢?收养人在收养的过程中应该了解或者注意哪些问题?请业务办负责人赵君给我们介绍一下。


业务办负责人 赵君: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我区多次对辖区内开展排查,现未发现辖区内存在有农村留守儿童。

  困境儿童分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病因残致困儿童、困境家庭儿童以及单亲困境家庭儿童。

  1.因病因残致困儿童:指儿童自身正处于患重特大病、罕见病或重残等情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儿童。

  2.困境家庭儿童:指父母一方死亡、失踪、重残、重特大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等情形无抚养能力,另一方下落不明两年以上。双方下落不明均两年以上。

  3.单亲困境家庭儿童:指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实际抚养且家庭为贫困家庭。

  目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另外3类困境儿童按照呼和浩特市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50%执行,也就是850元。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这些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生活环境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新城区一直在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方面真抓实干,成立了以民政局牵头,公安局、教育局、妇联等30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新城区未成年人工作保护站,并要求辖区1个镇8个街道办事处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站,有效承担辖区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监护指导、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工作。

  很多朋友对于收养的问题也比较关注。

  一、收养人具体要求,要参照国家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篇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具体手续,按照收养流程,收养方和送养方提出申请,准备好材料后,由旗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查材料,审查通过后,进行收养评估,收养评估无异议,发布收养登记证。

  三、收养方应了解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主持人:

  刘刚副局长,新的一年,我们将计划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新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刚:

  社会救助方面:一是根据上级最新低保认定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巩固提升“物质+服务”。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继续为困难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等生活照料服务;三是提升“智慧救助”平台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智慧救助”平台作用,推进低保业务线上办理,及时受理和办结网上申请事项;四是提高对低收入群体救助力度。以社区、小区为单位建立困难群众“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台账,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做好困难群众“最后一米”保障工作。养老服务工作方面:一是在2023年6月底前,为新城区户籍且在本市长期居住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二是在水岸社区、南苑社区、万通社区、兴安北路社区、西苑社区、锡林社区、利民社区、安康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三是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提标扩面。在区级层面,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在新城区选址2处启动建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485张床位。(一期位于锡林北路街道车西社区肤康医院西侧,150张床位;二期位于兴松小区南侧,335张床位)。在乡镇层面,依托乡镇敬老院、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或规模较大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设施建设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023 年底,在保合少镇建立1处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在村级层面,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站、邻里互助点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全区2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到2023年底,实现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四是狠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规范化运营。对已经在市民政局官网上公布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为老餐厅,纳入市级信息化平台监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惠民、利企政策。五是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六是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对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养老机构,经过消防改造工程可完成消防整改的督促尽快完成;对没有通过消防审验或不能经过整改达到消防验收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七是长效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高养老机构参评率,全区50%的养老机构要通过等级评定。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八是深化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通过全市信息化平台加强已建成并运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和监督。积极宣传“96111”为老服务热线,切实解决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问题。儿童福利方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在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锡林北路街道办事处、海东路街道办事处5个地区建设街道级未成年人保护站,2023年底实现街道全覆盖。社会组织管理方面:抓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双随机执法检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等工作,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加大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力度。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都要建立社会组织孵化站,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方面:加快构建区、街道(镇)两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区级建设1个社会工作服务总站,保合少镇申报建设“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8个街道落地落实“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各地区打造完成社工服务站标准化建设,2023年底前,实现区、街道(镇)、区域服务中心两级社工站“全覆盖”,规范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志愿服务证明出具工作。社区治理方面:改造提升办公服务用房不达标社区。按照每百户城镇居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米,总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的标准,对未达标社区改造提升完成达标任务。各街道、区域服务中心各打造至少一个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社区,打造社区治理创新品牌,积极申报自治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开展社区摸底调研,完善社区布局规划,多方渠道解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适时调整、增设社区,实现社区布局优化。基层政权建设方面: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涉农地区所辖农村社区达到100%,做到全覆盖。各地区打造不少于2个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试点,不少于2个村(居)务公开工作示范村、示范社区,不少于2个优秀村规民约示范村、优秀居民公约示范社区。大力推进沙梁村、野马图村全国村级协商创新试点工作,通过民政部验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创新经验。殡葬管理方面: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祭扫。2023年底前,采取新建或对村级公墓、历史埋葬点升级改造的方式,建成1处区级公益性公墓。继续开展违建墓地整治工作。残疾人福利方面:做好“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和“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服务,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按时发放。建立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机制,依托政务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件事一次办”受理窗口,根据平台或窗口推送相关业务数据,进行“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区划地名方面:持续推进街道行政区域界线调整工作。对新城区行政区域界线开展隐患和问题排查,与其他区域进行界线联检。持续摸底排查不规范地名,保证使用标准地名。对无名街路巷持续进行摸底,及时上报市民政局进行命名。持续动态更新地名信息库数据。


主持人:

  新城区民政局如何做好群众的社会监督?具体监督电话?办公地址?


新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刚:

  新城区民政局坚持做好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健全群众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利;并且把群众监督与公开办事相结合,深化公开办事制度。具体监督电话:6218121,办公地址:新城区城区政府党政机关大楼1楼121室。


主持人:

  好,各位听众。今天的《连心桥》节目又要和您说再见了,再次感谢新城区民政局的各位负责同志做客直播间,与大家直接在线交流,同时也要感谢听众朋友对我们节目的关注和收听,如果您想要获取更多节目资讯,可以登录呼和浩特综合广播的新浪官方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平台。同时也可以通过手机下载“蜻蜓收音机”来收听我们更多节目内容。听众朋友下周一早八点我们再见。